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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十張信用卡 我不是卡奴
2007/07/29 08:35:57瀏覽1390|回應0|推薦5

這兩天又偶然看到台灣卡奴字眼,只能說這些人缺乏正確的花錢態度,尤其是搞不清楚信用卡的使用方式。
信用卡借款必須承擔高利息,全世界都沒有例外,高利息的用意本就是希望使用者不要借款超過一個月,因為只要在賬單到期前全部付清,使用者就完全不需付利息,因此信用卡本來就不適合用於大額長期借貸款項。
信用卡應該只是取代現金的便利工具,不是借錢的途徑,如果銀行存款沒有足夠的現金,就不該刷卡,如果不懂得把信用卡當成現金,沒辦法在刷卡時想像金錢從手中溜走的樣子,就沒有資格使用信用卡。
這不是說大家不能借錢創業或貸款購屋,而是說使用高利息的信用卡,卻不去和銀行協議低利息的長期房屋貸款或創業基金,是理財選擇上的致命錯誤。
當初辦卡時簽下合約,後來卻嫌利率太高,又想免除債務,更是認知上的錯誤。
銀行並沒騙人,利率條款白紙黑字都寫在合約上,當初為什麼不看清楚呢?
銀行真正有錯的地方在於:明明對方沒有資格擁有信用卡,卻照樣發卡,抱定遲早黑道會逼人還錢的心態,從中賺取利益。
而政府也沒有設計出一套發卡標準,或全國信用成績系統,讓銀行有了推卸亂發卡責任的空間。

我喜歡收集,之前看許多信用卡設計精美,又申請免費,所以就什麼都沒想地申請了一大堆,但這並沒有讓我因此成了卡奴。
我每月的花費還是一樣的,許多信用卡根本刷都沒有刷,雖然卡片眾多,但賬單從未遲繳,全部在Excel中列表,這個月花了多少錢,有多少賬單,什麼時候該繳費,全都清清楚楚。
我從來沒有去管每張卡的信用額度或利率多高,因為依照我的花費習慣,我不可能把卡刷爆,加上每月一定全額還債,因此也不可能需要付利息。
連紅利點數我也慢慢累積,刷卡三年才只有 $100的回饋,但我已經十分高興。
我用信用卡好處多多,方便又有許多好康,但為何偏偏就是有人用出那麼多亂子?

可見信用卡不是萬惡之源,錯誤出在使用者本身。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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