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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爭地案 將是國家財政重大指標
2013/08/21 12:47:48瀏覽248|回應0|推薦1
苗栗那個劉某某令人可憎,在此我實在不願再多提像這樣執政執法多重標準的可惡政客了。不過,大埔爭地案卻不一定像輿論所說的那樣,是政府霸凌了農民嗎?還是其實就像許多的公眾事務一樣,其實是有值得探討的多種象徵意義存在。

正如輿論所說,大埔案可帶來20億元以上的土地利益,而犧牲的卻是農民的權益?我們知道,農地若要變更為建地是有許多的限制,為的就是整體公眾的利益,而都市規劃及更新一直都是許多政客炒作地皮賺大錢的方法,拿我們所居住的桃園來說,許多道路為什麼無法筆直的結果,還不都是因為以前的政客搞的鬼!大筆一劃,就決定了誰家的土地增值,而誰家的土地要提供政府開路了。

在幾年前桃園市連續兩位兄弟檔陳市長強力排除了許多的抗議甚至是暴力對抗,將桃園的許多地方搭建出都市中的公園綠地,當時我們家也受到影響,每坪僅僅八萬餘元的拆遷補助金就這樣拆了我們的房子,最怕的就是把拆遷的土地拿來賣給財團蓋樓,所以群眾抗爭為的就是希望也能以現有的土地來蓋樓,替換掉老舊的社區住宅。如今來看,這兩位市長似乎是做對了事情,不過桃園還是屬於進步中的後段班而已,如果公園用地不是全部拿來蓋公園,那麼死也要告政府霸凌到底了。如今桃園的綠地成為建商的新寵,不只吸引了許多新住戶,也改變了都市的氛圍,算是好事一件。但是都市是否適合再擴大,那又是另一個值得探討的題目了!

當大埔的四戶出來死守家園,我們應該給予關注,更應該要求主政縣長應該先拿自家也是將因都市重劃而獲利的農地來開刀,而不是任由他的行政權力假藉政府公權力之名行多重標準之霸凌,如同許多年前專炒地皮的政客亂搞賺錢!

提出平均地權與耕者有其田的概念,就是以國家長遠發展為依歸,消除少數人操縱土地所有權的不合理現象。所以自訂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的概念就是認為地價既然因重新計畫劃分已定,土地自然增值的部份應該歸公眾也就是政府所有。(*地價漲高是社會改良和工商業進步的結果,而功勞是眾人之力經營而來。)既然群創光電已無工廠用地之需要,本案件就應該打住,又或者已經內政部盤檢討通過計劃更新,那就應該核實辦理補償與協調,絕不是憑私心喜好來規劃徵收土地!經過這個沸沸揚揚的吵鬧以後,農民群起反抗政府徵地,如果政府自此踢到鐵板再也沒有權力徵收土地,那麼這將是未來國家財政重大負面指標案了!

苗栗那個令人可憎的政客,把國家公權力這樣多重標準地使用,無怪乎早該被彈劾被舉諫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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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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