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就是為了表達。。。
表達恨。。。
表達愛。。。
表達正直與能力。。。
所有無形的東西。
心靈就是智慧,
頭腦則是工具,
我們從中汲取自己的獨特性,汲取我們累積的看法。
。。。
自然不做選擇,。。。自然只顯現它的法則,
而萬事萬物,就是由人類這樣的選擇與環境的互動
共同設計出來。
藝術牽涉到選擇,
人所做的所有事物,都是以藝術為之。
在自然被創造的每事每物中,
自然都記錄了該事物如何被創造。
山岩裡蘊藏著山岩的記錄。
人類身上也留著被創造過程的印記。
當我們意識到這點,
我們便有了宇宙法則的觀念。
有些人單是通曉一片草葉,
就能重建宇宙的法則。
有些人則必須學習很多事物,
才能領會到哪些是發現宇宙之道不可或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