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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教養風格
2008/08/25 09:56:02瀏覽1389|回應0|推薦1

四種教養風格

               假如我們改變自己與孩子對話的方式,                               

將從而改變他們對我們、其他孩子、及他們自己說話的方式。

        當父母希望改變孩子的行為時,他們會說甚麼?在多年來傾聽及研究父母的處理方式之後,我已經獲致一個結論,大部分的時間他們都會訴諸於以下三種策略中的一種:他們會使用威權、建議、或是說明。

        當我們試圖改變孩子的行為時,我們採取的每一種方式顯然都會落入以上三種窠臼的其中一種。有時我們也會同時使用這三種方法中的兩種或三種。儘管如此,透過這個放大鏡來檢視自己的行為還是很有幫助。此舉將有助於我們瞭解我在《培養會思考的小孩》中介紹過的「問題解決法」對於八至十二歲的孩子有何獨特的重要性。

        我們就來探討三種父母最常使用的方法。

                            威權法

       使用這種方法的父母認為,只要態度強硬並將自己的意願加諸在孩子身上,就能夠影響孩子的行為。他們將自己視為獨裁主義者,並經常:

        ․        大吼大叫,彷彿只要音量夠大就能掌控孩子的注意力

        使用輕蔑、羞辱的譏諷式語言,譬如,「你就是太笨了,才必須再做一次!」

        使用重複性、誇張性的問話方式,譬如,「我要跟你說多少次…!」

        使用體罰,包括掌摑手腕部位,或是打屁股

        「威權法」可能會讓孩子順從你的要求,但卻會剝奪他們個人的權力感,也會讓他們感到憤怒及挫折,而無法讓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驕傲。由於人類都需要覺得對自己的生活有控制感,在家中無法體驗到控制感的孩子會往他處尋求。他們經常就會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環境中尋求權力,譬如,學校,他們於是會在這裡將自己在家中受到的待遇發洩到其他孩子身上。就像Murray Straus以及Brian Barber指出的,這是孩子變得具攻擊性的原因之一。受到父母輕視的孩子相信,感到強大的方式變得像父母一樣有權力必須經由削弱其他人的力量才能達成。雖然不是所有使用「威權法」的父母所養育出的孩子都會變成具攻擊性,George Batsche等心理學家卻都描述,大部分具攻擊行為的兒童都有主要以威權法來教養孩子的父母。

       

建議法

有些父母在看到孩子發生衝突時,會提供建議。假設莎拉的父親在女兒對她弟弟大吼大叫時使用這種方法,他可能會說:「妳只需溫和地要求他不要吵妳就好啦,」或是:「告訴弟弟妳正在做功課,妳等一下會跟他玩。」現在看起來這些建議都極為合理。但問題不在於莎拉的父親說了甚麼。「建議法」的真正問題在於父母代替孩子思考。

        比方說,八歲的瓊安因為朋友瑞塔不跟她玩,所以每天都氣嘟嘟地回家。瓊安的母親急著想幫她,因此就說:「妳何不告訴她,妳想邀她一塊兒去游泳?」當瓊安回來跟母親說,瑞塔不想去游泳時,她的母親還是不願放棄,緊接著說:「也許她會喜歡來家裡玩,我們可以租個影片來看。」但假若瑞塔還是對此興趣缺缺,會有甚麼結果呢?瓊安可能會覺得自己彷彿無技可施。而面對她母親熱心的建議,她也一直沒有機會想出自己的解決方法。

        當父母和子女間出現問題時,「建議法」也經常會被派上用場。譬如,當孩子推諉不願意做家事時,許多父母就會乾脆建議:「你可以試著在放學回家後盡速將這些家事完成,就不用牽掛這些事情啦。」孩子也往往會嘀咕著說:「我必須先做我的作業啊,不然會寫不完。」父母此時如果將這種回答當成是頂嘴,就經常會轉而使用「威權法」。而在此同時,這些家事還是沒有完成。

        偶爾提供建議的確能對面臨新問題的孩子產生幫助。但假如父母積極地幫孩子想解決辦法,則孩子就會變得很被動。假如經常使用這種方法,更可能會抑制孩子的思考過程、自我表達能力、以及情感。有些孩子的反應可能是會在未徹底思考的情況下盲目地尋求及採納其他人的意見,而也有些孩子(就像莎拉)可能就會在爸媽不在身邊時選擇攻擊性的解決辦法。雖然比起「威權法」,「建議法」能夠產生較為正面的影響,但假如孩子能夠被賦予技巧及自行決定的自由,他們還是比較可能按照自己的解決方式來處理。

說明法

許多父母瞭解,光是對子女建議某種行動方案還是不夠,因此他們會努力提供說明。尼可拉斯的母親有時就會說:「每當你用那種方式跟妹妹說話時,她都覺得很氣憤,」以及「我對於你用那種態度跟妹妹說話也覺得很生氣。」

        如同Thomas Gordon在他的經典著作《父母效能訓練(Parent Effective Training) 中所提出的看法,使用「我的訊息」來對孩子說明事情在現今極為普遍,許多教養專家也推崇這種方式。儘管這種說話方式比起類似「你讓他難過,」的說法較不會導致孩子有愧疚感,終究還是不能產生任何成效,因為父母此時也再次扮演了積極的角色,而孩子還是淪為被動的一方。他們未被鼓勵參與對話,而是被要求只能聽話。而儘管尼可拉斯的母親也會對她兒子談有關感受的問題解決問題極為重要的一環但都光是她一個人在說,而也沒人在注意聽。

        我已經聽過許多父母說,他們在孩子犯錯時並不會懲罰他們,反而是跟他們討論他們做錯的事。有一位母親就說:「我從未體罰我的女兒或對她大聲說話;我都跟她講道理。」當我要求她舉例說明時,她說:「當蜜亞在學校打架時,我都會告訴她,這樣她就交不到朋友了。」然而蜜亞依舊會跟別的小朋友打架。

        「說明法」並不足以解決問題,因為孩子最終會無視於父母的苦口婆心。他們會開始覺得自己彷彿對每種說明都已經聽過無數次了,因此也沒必要再注意聽了。結果,即便這種方式比起「建議法」更有技巧些,卻還是無法產生任何成效。

                                      問題解決法

「問題解決法」和我提過的其他方法不同之處在於,這種方法讓孩子參與對自己的行為與動機的思考過程。孩子不會覺得事不關己,因為他們會參與對話。

        且讓我們再回到蜜亞與傑夫的案例。假設有一天當蜜亞告訴母親,她又在學校跟別的小朋友打架了,而她的母親嘗試使用一種新的處理方式。她不再提出常掛在嘴上的那種言論「假如妳再打其他小朋友,妳就交不到朋友了」她反而是問蜜亞:「妳認為這些小孩在被妳毆打後可能會說甚麼或做甚麼呢?」

        假若傑夫的父親也不再說:「你弟弟在你打他時會覺得很難過」,反而是問他:「你想弟弟被你打的時候有甚麼感覺呢?」或是:「如果弟弟在沒經過你的同意下就拿走你的東西,你能想出用甚麼不同的方式來告訴弟弟嗎?」

        這種情況下,以上這兩個小孩都比較不可能再茫然地點頭,而且在談話的過程中置身事外了。這些對他們拋出的問題鼓勵及指引他們變成討論過程中的積極參與者。換句話說,「問題解決法」是唯一能讓父母與孩子一起參與真正對話的方式,而不再只是一個人在唱獨角戲。

本文摘自「培養孩子的問題解決力」一書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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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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