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材自全民日報
http://people-dailynews.com/news.php?readmore=3925
記者/王小明報導 (January 03 2010 15:00:23)
納稅是國民的義務,但納稅人也有不容侵犯的權利!剛於去年底慶祝成立三十周年的人權協會,今年起將進行國內「租稅人權指標」調查,「納稅人權利保護」議題開始為各界所重視。
稅捐爭訟近年來高居行政訴訟案件數第一名,最高行政法院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近八年來,每年稅捐事件上訴終結件數,占全體上訴案件比例高達44.79%,高居該法院30項分類事件的第1名。此一數據顯示國人對稅捐機關所開出的稅單多有不服,不惜走向告官之路,以維護自身權益。
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示稅務與人民財產權息息相關,愈來愈受到重視,而稅務行政又具技術性及複雜度。司法院大法官迄目前為止,共做出668號解釋,其中113號的解釋文與租稅法有關,占全部解釋的17%;97年解釋文,稅捐事件占33%、98年稅捐事件占27%。賴英照表示,大法官受理稅務案件做出違憲解釋,可促使財政部修正有關法令,保障人民權益:例如去年12月15日立法院修正稅捐稽徵法,增訂第11條之3規定,財政部所發布的行政命令,不得增加或減免納稅義務人的法定納稅義務,這在整個稅法發展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行政法院向來有「敗訴法院」之稱,依司法院統計97年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第一審事件終結7,767件,勝訴事件499件來看,勝訴率不到一成。民間司改會曾提出行政法院通常多採取支持財政部解釋函令的立場,並未適當地扮演司法者公正聽訟與裁判,發揮制衡行政機關違法與濫權的角色,更是稅務訴訟敗訴比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故呼籲成立值得人民信賴的稅務專業法庭,讓人民在財產權受稅捐機關侵害時,得以獲得有效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