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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9 00:47:28瀏覽288|回應0|推薦1 | |
我這個標題不是要說柯恩兄弟改編自戈馬克麥卡錫的那部電影“險路勿近”,而是日前過馬路的一點感想,上個月到台中市在中港路想過街到喜見達買個冰淇淋,那麼寬的馬路竟然只給行人30秒的時間,連走帶跑差點就來不及而身陷車陣中,後來跟主婦聯盟的高宜玲小姐談起此事,她說文心路更難走。上週又聽家母談起,她在嘉義市垂楊路過馬路,紅綠燈只有十五秒,她只好採兩段式過路法,在馬路中央等兩旁車輛呼嘯而過,“嚇死人,再也不敢過馬路了”,她心有餘悸的說。 嘉義市垂楊路紅綠燈原本是30 秒,去年開始市府東施效顰學人家台北市弄了一條公車專用道,結果原來三線的車道變成兩道,問題是台北市公車道車次頻繁,而嘉義市卻20分才有一般公車,於是為了那天曉得什麼時候才會來的公車,平白無故少了一條車道,馬路更塞了。更糟的是為了新增左轉車燈,把原來30秒的綠燈時間減半而成為15秒,於是便發生老人過不了馬路的事了。 胡志強市長平日喜歡辦些國際性的音樂活動,蠻有人文素養的樣子,嘉義市黃敏慧市長四年前的競選口號是“建設台灣京都”,可是我到京都旅行多次,從來沒看到老人家站在馬路中央瑟縮發抖的。 一個社會的文明開化指標,從對行人用路權的尊重與否便可看出,在落後社會,汽車是有錢有權的象徵,一般民眾哪敢與之爭道?文明漸開,逐漸懂得保護型人勿受車輛傷害;在文明開化社會,開車乃是“必要之惡”,節能減碳的行人及自行車才是王道! 從這兩個城市的例子看來,人性尊重不是喊喊口號唱唱歌就算數,台灣還有很多要學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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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