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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5 15:04:31瀏覽797|回應0|推薦8 | |
2008.5.19\5.20 北上台北.,5\20 當天19:00點多往南勢角的捷運車上,車剛停好台大醫院站,在我站立的左手邊車門,突然一位女孩子不支倒地在車門旁,轟然一聲撞地聲,引起周遭的注意,當然也引起我本能注意,我馬上上前察看,只見旁邊旅客已把她扶起,我注意看她有無意識反應,如果沒有意識反應就要啟動緊急救護步驟-評估意識!等....還好她意識還清楚,並無生命危急! 把她扶座在位子上休息,並啟動捷運緊急通報鈕告知駕駛,駕駛馬上通報月台人員,不到一分鐘,已將女孩扶離開捷運車廂,送往醫院中. 記得當時救護教官曾提到:大家所學救護技術,如果是用於家人,當然義不容詞救護CPR,但如果是遇到陌生人,他會通報119而不會給予救護,因為現在社會人心已不像以前,有可能會被陷害或誣告.以及不曉救護對像是否有傳染疾病在身. 當時!這觀念我有點難以接受,我覺得,對於我來說,陌生人我還是會給予本職所學技術在救護車未來前,給予救護.當然保護自己的措施一定要做到!從那天在我周遭碰到的事件,我有上前去察看,並觀察如有需要給予救護措施! 當時!我還是沒有當個陌生人....因為我準備好了!我有救護技術執照在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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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