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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12:56:39瀏覽2569|回應5|推薦16 | |
陳家大少爺扁子致中在被起訴後,透過律師李勝雄轉述,陳致中認為自己只是盡孝道,卻被起訴,感到相當憤慨。 李勝雄日前在陳水扁辦公室的記者會表示,理財都用自己人的帳戶,這有什麼奇怪?他並轉述,陳致中認為母親吳淑珍行動不便,他把自己的戶頭借給她,只是要盡孝道,結果卻被檢察官認為「有惡性」。 這話乍聽之下有理,但仔細一想,這話的邏輯有問題 如果陳致中只是父母的人頭,那為什麼戶頭的最終受益人都是陳致中而不是扁珍呢? 你什麼時候聽說過人頭是最後受益人的? 比方說,詐騙集團騙受害人把錢匯到人頭戶裡,然後再把錢從人頭戶提走,詐騙集團是最終受益人,人頭只是工具。 如果說陳致中只是人頭,那最終受益人應該是扁珍,怎麼會是陳致中呢? 陳家不愧是前第一家庭,連基本觀念都跟我們這些升斗小民不同 對於我們這些凡人來說 如果是盡孝道,陳大少爺應該靠那碩士的學位來賺錢養父母而不是讓扁珍A一堆錢放在他名下。
如果是盡孝道,陳大少爺在發現扁珍用盡各種方式A錢的時候就應該早早提出警告,勸父母早早懸涯勒馬,不要一錯再錯。 結果錢都是他在用,罪都是父母在扛,如果這就是孝道的話,那孝道這兩個字不就成了全天下最大的笑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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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