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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00:22:29瀏覽1215|回應3|推薦8 | |
天吶!原來不是只有寫程式才會掉到無窮迴圈耶!遇上白痴政府也是會讓你不停的 LOOP,爬不出來。 話說一開始的事情是這樣的,某一天姑娘我突然發現我家的兩台機車保險卡都不知道跑哪裡去了,於是打算在網路上購買強制責任險。此時我才發現,沒有保險卡,我就不知道保險起始日期該輸入哪一天。 我想說現在網路無國界,保險到期日這種小事,怎麼可能會查不到?所以就上網 google,在一堆文章裡撈了半天,發現只有嘉義和高雄的監理所有提供查詢保險到期日。可是我的機車是屬於台中區監理所,無法在嘉義和高雄的網站查到,所以我當然是跑去台中區監理所的官網,寫了意見信箱,希望可以比照提供查詢介面以方便民眾。 此時就是惡夢的開始,台中區監理所先是回覆我說這個不是屬於他們的業務範圍,會轉給保險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去處理。然後過了很久,在我都快忘了有這回事的時候,保險局回了一封信,內容是無法提供此服務的理由: 1.個人資料保護。 2.保險公司傳輸承保資料有4個工作天時間差。 真的很想叫他們去吃大便,我只要一個強制險到期日的訊息,最好他媽的算個資保護,如果這樣現行的「我的 e 政府」裡大部份的查詢功能都要關掉了!就算這個資料真的這麼保貴好了,那可以要求使用自然人憑證啊!不然政府發這張憑證發假的啊?更何況憑證還要收費咧!什麼都不能查要憑證何用? 至於那個四個工作天時間差就更鳥了,有時間差就有時間差,你在網頁上註明就好了唄,剛辦完保險四天的人,會忘掉他的保險到期日,還需要上網去查的機率應該差不多和被雷打到的機率一樣吧?這根本是圖利保險公司,我猜很多人因為不知道自己有沒有保過而重複投保,只要你不是保同一家,保險公司就不會知道你重複投保強制險,當然重複投保是可以去申請退費,可是這也必需是民眾「主動」去申請才行,我都不知道自己重複投保了,怎麼可能還會去申請退費? 總之,這一整個看起來就是藉口的信看得我一肚子火,在 E-Mail 往返了兩次之後。我就受不了了,決定去行政院「告狀」。基本上,你就算不想做,也拿個讓人家比較無話可說的理由啊!比如說,現階段沒有經費,未來會納入考慮等等之類的,聽起來至少感覺有個願景在遙遠的那方的理由。 比起來,像嘉義和高雄監理所這種「自動自發」開發便民系統的公家單位,就真的會讓人覺得「揪感心耶」!台中區監理所只會想要推給保險局,然後保險局又推給個資法,個資法要是有屁用,詐騙就不會這麼猖獗了。當然以我來看,系統其實也是做一套就好,不然其他地區的監理所都要自己再建一套也很浪費資源,所以我並沒有覺得監理所轉給保險局有什麼可議之處,只能說他們比較不體貼,沒辦法走在民眾的需求之前。 好啦!現在就要來講講我告狀結果被倒打一把的血淚史,我發給行政院的信下的標題是:「請問政府對民眾建議都採這種態度嗎?」內文說明了一下事件原委,再附上我和保險局來回的三封郵件,信件在一個星期後轉給交通部,也給了我一個文號,然後又過了兩個星期,我收到了保險局,沒錯!就是那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他回了一封信給我,內容我只能說,真是好樣的! 『本局業於 99 年 X 月 X 日以保局(策)字第 xxxxxxx 號函及 99 年 X 月 XX 日以保局(策)字第 xxxxxxxx 號電子郵件函復在案,爰不再贅述。請 查照。』 可不可以容許我罵一下髒話!OOXX!查你個頭啦!這是在講那個無窮迴圈的故事嗎?從前從前,有一個老和尚和一個小和尚,有一天,老和尚對小和尚說:「從前從前,有一個老和尚和一個小和尚,有一天,老和尚對....」政府果然是沒什麼好期待的,根本是遇到鬼打牆! 老娘的標題叫做「請問政府對民眾建議都採這種態度嗎?」今天你如果回我一封:「沒錯!本政府就是對民眾建議採這種踢皮球態度!不然你咬我啊!」如果這樣回,我可能還會敬你是條漢子!雖然還是會一樣火大,不過至少會覺得你還有「看過信」。 所以我今天決定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只剩總統信箱可以寄了!標題直接叫「請不要再轉給保險局了」,如果過了很多很多個星期之後,我再收到一封保險局給我的「不再贅述」回函,我就...我就...,唉!我當然也就不能如何!最多就是下次換個總統選了,一個連信都看不懂的總統(或是說一個連會看信的手下都找不到的總統)要來何用?反正所謂的民主政治也不過就只剩下手中那張看似很重要,其實沒啥屁用的選票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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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