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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之約2
2006/01/19 21:55:57瀏覽229|回應0|推薦5

訂下婚約後,其實一開始我們都沒特別在意,就當它是個玩笑,是個偶爾拿出來虧虧對方的話題。

老實說,那時有一個同事正在追我,感覺是還可以,就是差了那麼一點;哲弘知道了,便老愛拿這虧我:「要叫我情敵小心點阿,不然我要追走囉!」「我要多掌握點情敵的情報阿,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或許是知道這只是玩笑,我們都沒有太當真,也不能當真,一旦當真了,玩笑就不在只是玩笑。

於是,過年時我會跟他討紅包,他也就會說:「是阿,老公是該包紅包給老婆,那妳再等五年吧!」

有朋友要結婚了,他會說:「那不然我們一起去好了,我攜妳當伴,紅包你包。」

看到電影裡有嬰兒手語,我興奮的說以後要教我的寶寶嬰兒手語時,他又會猛不其然地說:「好!」,「難保跟我沒關係阿!」是他的回答。

從前半年見不到一次面的,突然地幾乎每週都有約,真要說什麼感覺也沒有,反倒是作假了。

有一回,我們的一個朋友終於要介紹她的男朋友給我們認識了,他找我一同去。其實,早在很久前我就知道所謂的“男朋友”是個女人,訝異期早就過了,偏他知道時還是不小心過於吃驚。

他問我:「要若無其事嗎?」我笑了,原來即使時代再怎麼改變,既有的觀念依舊深植我們的心。

那次吃飯,我們都試圖以戀人的角度看她們-她們也的確是戀人,卻在不經意相望的眼神中看到對方手足無措的窘樣。

還有一次,我們又和另一對情侶朋友吃飯,朋友看到一同出席的我倆,認真的問:「你們交往了嗎?」

我笑了笑,沒有回應;他則用他最厲害的裝死功矇混過去。

西洋情人節那晚,我們一同走在信義區街頭,身旁是一對對的情侶,不冷的冬天裡,大伙盡是能黏多緊是多緊,我們呢?保持著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曖昧距離。

那天的我在同事眼裡是幸福的小女人,在我心裡確是如此,在追求的同事和他之間,我已然下了決定。

《如夢之夢》登台前,同樣喜愛舞台劇的我們相約前往,不過不是單獨,多了一個女孩-一個他從前喜歡、現在在意、以後不會忘記的女孩。

女孩叫惠子,很可愛的名字,和人一樣。活潑健談的惠子聰明大方,很難讓人討厭,就這麼,我喜歡上了喜歡的人喜歡的人。

於是當七個小時的舞台劇在深夜十一時三十分結束時,我選擇落幕離去,然後故作體貼的要他送惠子回家。


從頭到尾知道我們的發展的是芳儀,打一開始說起這約定時,芳儀就賭定我會跌下去;事實證明我不但賤價賣出,連一顆心也無條件奉送出去了。

《待續》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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