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影視文創的現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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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去非
韓國偶像電視劇《來自星星的你》,在亞洲再度掀起熱潮,不止中港台華人社會,連日本和東南亞都被這波「韓流」給「覆蓋」(cover)了,淪為韓國流行文化的殖民地(消費國)。
熱潮當然會引起一些話題,其中不免有「韓國能,台灣為什麼不能?」
台灣的《流星花園》據說是亞洲偶像劇的「起源」,在那之前,台灣拍攝的《包青天》電視劇曾經風靡港台和東南亞華人社會。這些光榮的史蹟,足見台灣人並非向來就是短視兼弱智,但是這二十年來,台灣有哪部連續劇或電影,真的走出台灣島上到國際舞台,並且創造票房佳績發光發熱?別跟我提李安的《少年pi》,主角不是、故事不是,那不是真正的台灣電影。
台灣為什麼拍不出國際級的電影和可以走得出島嶼的電視連續劇?原因自然很多,我們不妨一個個提出來檢討:
(一)先天不足:市場小,不利的大環境
相較於周邊日韓和中國,台灣幅員小,人口屬於小型區域,消費市場規模小,廣告收益有限,投入大筆資金拍攝電影或製作連續劇,如果單憑內需市場(島內),則賠本的風險相對較高,所以影視產品必須尋求外銷市場挹注,回收投資成本。
這部份,政府應該出面和周邊國家,先就影視產品平形輸出入進行協商,再協助業者建立海外行銷通路,尤其是託播代理商和播映平台,讓國產的影視產品能夠走出本島向海外輸出。
(二)後天失調:
(1)開放電視頻道,市場過度競爭
以台灣的人口數而言,政府開放頻道後,無論電視台和播映頻道數量,均出現超飽和現象,使得影視傳播業形成「完全競爭市場」。政府的用意是尊市場自由競爭體制,讓業者「人人有飯吃」,但現況卻是「僧多粥少,人人有飯吃,個個吃不飽」,有限的消費市場和廣告收益,被過多的影視公司和播映頻道給稀釋了。
這部份應由政府出面主導,一方面輔導業者進行合併,以減少業者數量,提升資產和技術質量;一方面建立退場機制,對經營不善(不具競爭力)的業者加以淘汰活輔導轉型。
(2)電視台播外來劇,壓縮本國戲劇
要求電視台業者以一定比率製播戲劇, 由NCC加以考核,對於未達標準之業者,施以行政處罰(罰鍰和撤照等);黃金時段不得播映外來(寒大陸地區)戲劇;並對外來戲劇給以嚴格的進口配額管制。
(3)提升製作團隊專業能力,與國際主流思潮接軌
輪流調訓影視業製作人、導演、編劇等製作人員,由國內影視科系代訓,文化部並提供配額給優良製作人員,前往好萊烏等地攻讀學位或接受短期訓練,讓從業人員能汲取新知識和技術,與國際影視主流思潮接軌。
(4)政府出面擔保,協助業者融資
對於優秀製作團隊拍攝具有國際票房題材的影視作品,文化部除提供業者拍片輔導金及票房獎勵金,應考慮協調銀行等金融業,給予業者拍片低利融資,事後再由票房收入取回一定比例金額,作為國產影視作品發展基金。
(5)修定稅法,鼓勵民間企業積極參與投資國產影視作品拍攝,給予扣抵或減免營業稅款。
有人說:「台灣的影視產品走不出國門,是因為缺乏具有國際觀的製作人、導演和編劇」,本人認為這種觀點顯然「見樹不見林」。我們所面臨的困境包括:
缺乏政府有計劃的扶植和企業界投注資金,台灣電視台主管短視近利,只想撿現成,進口便宜的外來劇來播出,穩賺廣告費,不敢冒風險自製拍電視劇;台灣電影電視製作人和導演找不到拍攝資金,有資金的企業主對影視文創產業不感興趣,忽視其文化價值。
我得過全台灣獎額最高的劇本獎,作品有八田與一《水色》,鹿窟事件《鹿窟的春天》 ,台籍日本兵《活著回來》、400年前荷蘭船醫和西拉雅公主的異族戀情《安平追想曲》,寫科技生化人《替身》和吸血鬼《天堂旅館》,這些具有文化價值和票房潛力的作品,還有留英美電影碩士出任導演掌鏡和年輕充滿活力和新觀念的製作團隊,and so what? 同樣還在鴨子划水,為了找到投資金主四處碰壁。
台灣電影目前還停留在新石器時代:《艋舺》、《大尾鱸鰻》和《陣頭》等主流電影,通篇充斥三字經穢語和黑社會等暴力低俗劇情,韓國人把黑道殺手拍成感人的《雛菊》,兩者間差距恐怕不只一百光年吧?
在可預見的未來,台灣電影依然看不到光明的前景,仍舊擺脫不了「二低一粗」的魔咒:(1)低成本(2)低俗媚俗(3)粗製濫造,如果我們自己缺乏自省能力,不思徹底地脫胎換骨,那麼就繼續淪為日韓大陸等外來劇的「殖民地」,當人家的店小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