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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1 15:00:08瀏覽253|回應1|推薦5 | |
期望宋先生出山 以天下為己任, 為中道第一勢力而戰! 為台灣經濟討回公道、為台灣民主制度討回公道。 台灣亂象叢生,宋先生豈可袖手旁觀? 我覺得臺灣要有第三黨競爭, 才能有真的的民主政治。 以能力而言宋先生最合適 想呼籲宋先生出來 因為臺灣不藍不綠 中道第一勢力 才是正確的方向 的確如此! 兩黨政治, 真的是禍害無窮! 臺灣民主政治完全走到死胡同了 藍綠只有對決 那有是非 ------- 政府為何不關心槍擊案 迅速成立真調會,讓臺灣濱臨正在菲律賓化的危機? ? ? 槍擊案是民主的危機 但藍綠都未處理妥當 ... 以至於讓槍擊幕後操縱者 陰謀得逞,重傷臺灣選舉的公平與公正!!! 如此臺灣還能算是自由民主國家嗎? 兩次槍擊案 都應該要停止選舉 ....政府無能 任選舉混亂 人民拒絕支持無能政府......若讓槍擊每次都得利,臺灣將成選舉槍擊國家!!!! 期望宋先生出山 -- 只有親民黨才能修訂公平正義的選罷法,為萬世開太平 為真民主墊基石 為人民的真正權益發聲!!! 以下內容僅供 新親民黨未來立法之參考:
------- 一、*** 凡是選舉槍擊案 都該立刻停止選舉 *** 同樣 319重大槍擊案,該立刻停止選舉 ...否則選舉應該無效 ... 否則未來選舉槍擊案 永遠不會停止 永遠是臺灣的恥辱 319重大槍擊案發生時,宋先生當機立斷 認為應馬上停止選舉 --- 事實證明宋先生的判斷是正確的! 但馬英九反對停止選舉,一個錯誤的判斷,以至於槍擊操縱選舉得逞! 臺灣民主因此嚴重倒退,人民受害八年! 二、*** 嚴厲禁止毀謗他黨 以偏概全的言論 造成意圖他人不當選的言論 *** 應訂罰則 最高可至當選無效 ....才能還原 選舉基本公平正義的本質。 各黨派應該互相尊重 以政策及能力競爭 ...即宋先生所說的不選藍綠選能力 否則 臺灣惡質選舉 何時休? 尤其槍擊真相未明前就說選票制裁暴力 ....這些都是意圖他人不當選,嚴重違反選舉法操作,讓多數人民不滿 ......即使事後追求槍擊真相,已讓槍擊陰謀得逞 選舉的公平正義 嚴重扭曲喚得回來嗎? 媒體 以及某些說「以選票制裁選舉暴力」等語言的人 ...該被修正自律,以端正選風! 宋楚瑜:台五都选举 蓝绿选情冷淡又失焦 http://v.ifeng.com/v/songchuyu101118/index.shtml#3090a82e-4c94-4e57-a286-da44aad678ec 又如某黨一個不具候選人身份的言語 也不該讓選舉本身失焦 甚或無限上綱 ...造成意圖他人不當選的言論 也應該被禁止。以維護選舉的基本公平正義。 否則選舉完全沒有公平正義,這樣的政府如何再執政? --- 三、*** 應該禁止發布民調!!! 因為民調大部份都是假的,擾亂選情才是真。 根本之計應立法廢止民調,只問能力!! *** 假民調猖獗,選舉完全沒有公平正義,這到底是怎麼混亂的國家? 終止、廢止民調, 大家都一致 "拒絕接受任何參訪、電話民調 "" !!! 有錢有勢無正義的政黨, 才無法操縱假民調 ....讓選舉回歸選賢與能,不問藍綠 或黨派,不問民調,只選能力的人! 政黨屢屢以假民調坑殺有能力治國的候選人 ...以致於劣幣驅逐良幣,市場上充斥有錢有勢卻無能的人! 造成國家不分黨派 只選有能力的人 的傷害! 無能治國 因此成為長態。 根本徵結 就在媒體致入性行銷假民調,成為政黨排除異己的工具 ...讓有能力的人 反而嚴重被排擠不能參加選舉 是選舉的嚴重缺失 ---因此急需立法保護每個人公平參加選舉的憲法保障的選舉權。 因為選舉民調嚴重被操縱 因此必須加以禁止,讓選舉以政策性辯論為主 導入民主正軌! 只有脫離了民調 選舉才有公正公平可言! --- 四、 ***訂定選舉經費的上限 以免民代選上後為還本 造成必須貪污的現象*** 國外為政治長久清明 都訂定選舉經費的上限。 但國內大政黨因金錢優勢 可以操控選舉,因而不公平的拒絕跟進立法 ... 親民黨站在政治清明的立場 認為歐美國家訂定選舉經費的上限,是正確的 而且非常必須的立法。 --- 五、*** 為了真正的民主政治 人民迫切需要第三勢力的立法保障 要求立即取消 立法委員政黨票的限制 取消單一選區兩票制!!!*** 台灣需要堅強的在野力量 為臺灣民主奠下新基,不能讓藍綠無休止的綁架選民! 藍綠惡鬥 百姓遭殃. 讓居中道沒有政黨包袱的第三勢力出來,讓人民有第三種選擇! 只有良性競爭,國家社會才會進步! 單一選區兩票制 不僅應該取消,站在主權在民 監督執政黨的立場,更應修正立法 甚至對第三黨保障名額,讓人民發聲! --- 六、貧富懸殊 南北不均衡 必需好好拿出辦法解決國土合理規劃、財政公平分配等問題 預算南北不均衡 規劃不合理 引起很深民怨 北部人有100多億閒錢可以賞花 ...南部災民泡在水中三小時,心淌著血 這樣的國土規劃、財政分配 , 合適嗎? 攸關五都新局的行政區劃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乃至於公共債務法,其立法或修正法案至今懸而未決。必須通盤考慮 快速立法 如此政治決策先行、相關法制研修在後的荒謬,立法院應事先加以防範監督 以免製造國家的長期混亂。 --- 七、政府負債 13兆, 平均1人56.5萬, 60年也難還清 高達十二、十三兆的或有負債,以國內總人口數二千三百萬人計算,平均每人負債五十六萬五千元,比許多人一整年的薪水還多。 如果馬先生繼續做下去 ...可能120年也難還清, 臺灣 還可以這樣敗下去嗎? 不會理財的政府, 為了我們世代子孫權益著想 立法及監察院 是否該適時加以監督呢? 民主帶來了貪腐, 兩黨對決帶來了專制, 以及財大勢大的選舉。西式民主加上藍綠對決,臺灣的民主真是災難的民主!!! 加上無第三勢力黨的監督,藍綠只顧選舉,算票數 算地盤, 又大開支票, 變相買票,債留子孫是下一屆總統的事! 以後應該立法,嚴加審核國家債務超過一個極限,不合理 不透明的支出,總統即不得連任,以示負責。 以免咨意揮霍,國庫通黨庫。 --- 八、還有 立法、司法、監察院 都應獨立有權, 真正可以監督政府, 為人民做事! 如今立法、 司法、 監察都形同虛設 法院不為人民發聲 不但不能監督 監察執政黨 反而變成專制政府的橡皮圖章 五權憲法:監察原該是人民的權利,不容政府盜用。 立法也應是為人民立法 "絕對多數總統制" 是為人民立法的基本立法 應該予以修正 立法非為政黨利益立法 政黨票的限制 取單一選區兩票制都是錯誤的立法 應該予以修正 --- 九、 曹興誠:總統應領導改革司法 否則2012換人 --- 他說,最高法院法官沒有參與審判,卻不斷撤銷干預下級法院判決,最高法院人數成為癱瘓司法的最大黑手。 當家多年 卻要遊行改革司法 不是太無能了嗎? 廉政公署,不過是擺著好看的,它有什麼作用嗎? 陽光法案,才是人民迫切需要的! --- 十、 因為未推行"絕對多數總統制" 所以臺灣還不能算是民主國家! 世界大多數國家,連玻利維亞都實行數十年了 .... 臺灣民主政治,實在落後。 如今的最大黨國民黨舉手之勞,如不這麼做,就太不順應民意,也太不符合世界民主國家的潮流了!!! 是會被選民唾棄的!!! 選民要求一黨獨大的執政黨為人民的最大利益, 修正臺灣的選舉制度為"絕對多數總統制" 讓臺灣的民主政治能跟得上時代民主的腳步! 否則就遊行抗議包圍立法院 ---拒絕投票給 危害民主的一黨獨大的萬年執政黨! 否則萬年執政專制黨 鉗制一黨立法院,人民只能任其宰割 !!! ------------- P.S. ( 可以斟酌參考 以下 王老頭 部落格的『未 來 世 界 的 「三元」 政 治 主 張』) From: http://blog.udn.com/jcwang00/4373796 『政治向來是二元的』是不可避免的真相,但是從未見諸經傳,因為政治人物、為了保障他們自己的政治權益、故意不使我們平民老百姓查覺:這是他們愚弄我們人民的卑劣行為。所以,凡是 "二元政治" 都是不合理又卑鄙的。政治原該替人民謀最大的永世福祉,政客卻以之謀私利! 如果您不能否定上述事實,那麼,我就可以告訴您:事實上,政治一定全部都要是 "三元" 的;政治應該是 "三元" 的。 .... 新五權憲法:監察原該是人民的權利,不容政府盜用。 * 人民有五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監控(即 "監察並控制")。 * 政府是人民的公僕,有人民授與的三項治權:行政、司法、國防。 * 人民要成立民權中心、行使其基本權、包括上述五大政權;其中,從政府收回的 "監察權",亦稱 "監控" 乃指:(1).計劃執行前的審查,(2).計劃執行中的監督,以及(3).計劃執行完畢後的複核及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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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