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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8 20:57:39瀏覽380|回應0|推薦5 | |
聽到兩個孩子發生的事,有點錯愕。 該是在蘋果駭人的動新聞裡,怎麼會裡離自己這麼近......。 *************************************************************** 19歲, 大一的男孩,結識了21歲的女孩,兩個人快樂的談了幾個月的愛情 男孩的父母介入反對,因為女孩有個複雜的父親 當父母的害怕單純的兒子會受傷,手段強烈。 幾經糾葛, 一段可以畫下美麗句點的愛情, 不愉快的結束,非常。 幾個月後, 女孩提出了性侵的告訴 在偵查期間, 女孩的父親提和解計畫, 男孩父母認定是男歡女愛 沒有共識下,那孩子正式被起訴。 該和解?該法院面對 局外人的我只能感嘆 只是家中有男孩子的父母 千萬記得要叮嚀他 女孩子 說不要,就是不要。 (無論你們已經在一起多久) ************************************************************************* 事, 忙又雜 。 另一個孩子的事,過幾日再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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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