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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欺小就一定是錯的嗎?
2009/01/04 21:41:11瀏覽755|回應0|推薦5

       自停火協定到期後,哈瑪斯民兵連日不間斷的以火箭、迫擊炮攻擊以色列邊境,以國內閣在遭受龐大民意壓力下,忍無可忍,對迦薩地區的哈瑪斯自治政府施以猛烈的反擊。眾所皆知,在美國刻意的扶植和以色列全國上下,數十年的勵精圖治、生聚教訓,雖然只是小國寡民,但軍事力量,在全世界也算名列前矛。不打則已,一打起來別說區區一個不入流的哈瑪斯,就算整個阿拉伯世界的聯軍也已遭受數次慘敗的教訓。

       自從以色列反擊後,迦薩地區烽火連天,血流成河。以色列遭受國際與論的強烈批評,認為以色列的反擊太過火,雙方實力不對等,以大欺小。

       或許以色列的反擊太過火了些,但我想請問一下世界各國抗議的民眾,有誰能容忍別人天天朝自己國家發射火箭彈? 難不成也叫以色列只派幾個士兵,學恐怖組織的游擊戰法,天天站在邊境對著加薩地區,象徵性的發射幾枚火箭,這樣才叫對等反擊? 匪徒跑到警局門口開槍挑釁,就算只是一個匪徒一把手槍,這個白目的匪徒所招引而至的,必定是全警局幾十把手槍、自動步槍的回敬。能怪警方以多欺少嗎?先挑釁的一方實在沒資格要求公平,尤其是不自量力的去挑釁實力比你強很多的對手時。美國人被炸掉一棟世貿大廈,馬上在中東、阿富汗掀起將近十年的戰火,至今未歇。要說反擊不符合比例原則,美國人首當其衝。

       阿拉伯很多國家至今仍否認以色列生存的權利,尤其是巴勒斯坦地區的哈瑪斯組織,更是直接以消滅以色列為成立宗旨。而且歷年的戰爭,都是由阿拉伯國家先主動發起,有幾次是以色列看情況不對勁,化被動為主動,先發制人。

       歷屆的以阿戰爭,並不只是單純的國際紛爭。雙方打完後透過國際協調、停火、撤兵,這種符合國際公約的戰爭程序,先決條件必須是以色列打贏了。如果以色列打輸了,把猶太人視為天敵的阿拉伯人,對以色列所施加的將是亡國滅種、趕盡殺絕的殘酷手段。

       哈瑪斯明知永無止盡的挑釁攻擊,終將激起以色列軍方的反擊。一打起仗來,炮火不長眼,迦薩地區的巴勒斯坦平民百姓必定遭受池魚之殃。哈瑪斯為了激起整個阿拉伯世界的同仇敵愾,不惜犧牲無辜平民,並刻意將一些軍事設施和機構混在民居之中。以色列軍方在攻擊這些哈瑪斯的目標時,勢必難以兼顧平民百姓的安全。

       平民的傷亡數字一出來,以色列遭到國際撻伐,阿拉伯國家群起激憤。來自阿拉伯世界的大量資金和軍火援助因此源源不絕,哈瑪斯目的就達成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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