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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井田制度不是土地開發
2006/01/26 20:30:41瀏覽256|回應0|推薦1

想到要買地,甚至想到一群人買地,好像變得很有商機,那麼,財團來開發一下,把手中閒置土地,一塊一塊都規劃好,然後出售,如何?

不!不!「新井田制度」是一個找8個志同道合朋友,共同規劃退休生活型態,運用一塊土地實現他,並保留「井字」當中做為公有地的一個計畫。這個計畫需要長期投入,並且有構想醞釀以及整合的過程。如果變成土地開發商,想要運用偏遠地區土地的方式,那就真的本末倒置了。

在構思過程,其實,真的曾把「找手中有土地的財團」放進腦海中,後來仔細思索,發現根本不可行。如果土地本身夠有價值,那就會變成一個別墅區,土地開發商會規劃小公園、噴水池、人行綠蔭道,做個人車分離,蓋個歐式別墅,然後取個什麼「義大利小鎮」、「維也納別莊」之類的名字,告訴你,有天有地的別墅,只要899萬起。

這當然沒有什麼不好,但是當你仔細去看看,四周其實還是櫛比鱗次的房屋,有很多所謂別墅是連棟,其實連棟別墅不就是改良式透天厝嗎?至於重疊別墅之類,就更扯了。一二樓一戶,三四樓一戶,說什麼一個有天一個有地,其實找個傳統四樓公寓改裝,不是也一樣。

如果,那個地方的土地,連開發成別墅區都不夠有吸引力,那一定是個很差的地,或是真的偏遠到,都還要自己開闢私人道路,才可以連接產業道路。當中,有很多地也可能是較陡的坡地,如果要做拉水平的工程,那就真的花費不貲了。也有的地會有低窪的池塘地或水源地,要整地填平,又是另一番功夫。

而且,就像上一篇自力造屋一樣,等別人整好地規劃好,就算願意分割出售,那一定價格墊高一截。因此,要去找一些土地財團打聽的念頭,就始終不敢開始。有一回,有機會透過朋友與一個企業第三代,談到大溪有一塊地,他們家閒置很久,想要看看這個回國的小女兒想要做什麼,在他看來,只有做休閒農場,或是香草花園之類,才是有吸引力的投資。(其實到現在也沒有任何動靜)像這樣的從退休生活切入的議題,又不是要做成養生住宅什麼,看來時髦一些的想法,想必是引不起任何財團興趣。

「新井田制度」是有一些的理想性存在,我不希望只從土地開發角度思考,這樣所能發揮出來的架構,就會比較狹隘,土地開發是必經的過程,甚至在專案管理上,當然是要徑,不過只有土地開發,是成就不了新井田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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