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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3 15:03:25瀏覽71|回應0|推薦8 | |
網路文章 ~有位媽媽在重病時,告訴女兒、兒子與先生,她把女兒所給的 #孝親費 都存下來,這筆錢未來是留給女兒的,至於房子則由三個人共同繼承,但是要給先生住到百年…兒子卻不這麼想(新聞詳留言區)
我:女兒應該 1.把媽媽的意願錄下來 2.趕快做一份遺囑 3.保留證據 4.採取法律行動…
老董:你會不會太理性?
我:有一點。
老董:這位媽媽的用心,會讓女兒一生難忘,很多人是重男輕女,但這位母親卻替女兒「保管」好,要送給這女兒,而不是兒子。
就算兒子有許多自私行為,終究會解決。
重點是母親的這一份心意!無價。
我:受教了!
問題解決固然重要,錢財叫人眼盲,愛卻教人心暖!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恩典法律事務所Glory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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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