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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1 21:46:18瀏覽3894|回應3|推薦30 | |
今天的新聞,台中林姓男子不滿愛女遭王姓男子性侵,還拍攝性愛光碟,導致女兒憂鬱症輕生過世,遂夥同3名友人將王男拘禁7日,以電擊棒、棍棒將王男虐死。本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林男等人應連帶賠償王男父母醫療費、殯葬費及精神撫慰金共76萬餘元,林男處徒刑12年。 各位怎麼看這則新聞?林姓父親手段太狠嗎?那他的女兒就該白死?可咱們的法律可不講究一命換一命,所以受害者就會去找所謂的「私法正義」;這也是台灣社會「廢死」和「反廢死」爭論不休的原因。 尼可拉斯凱吉演的《私法正義》正敘述了這樣的情節,司法不公碰上恐龍法官,使得受害者希冀有私法能幫他實現正義,最後雖然如願報了仇,自己也變成加害者。 上禮拜我才PO了一篇伊朗母親親手饒恕殺害她兒子的死刑犯,這位母親的做法我做得到嗎?我不知道,我也質疑過蔣介石對日本[以德報怨],那[何以報仇]? 我認識一位中華道明修女會朱修女,她對我解疑說,其實聖經中「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法規常被人曲解為天主讓人殘忍的報復。它確實是報復律,但不是鼓勵而是限制,因為當時的人處理彼此相爭,往往是用了太過分的報復,而天主的法律是規定、是限制:你最多只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我不知道啦!那伊朗母親親手釋放了殺兒兇手,是否仁慈地過了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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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