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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6 18:34:10瀏覽842|回應0|推薦5 | |
我在美國居住過幾年, 深刻體會到十分隱晦的, 無所不在的歧視: 白人歧視黑人, 黑人歧視東方人, 而不管你是台灣人或中國人, 都是屬於白人黑人眼中, 最沒有社會地位的一個少數民族! 但是, 沒人敢公開說他歧視任何人, 尤其是媒體, 公眾人物, 政治人物! 一個政治人物如果敢公開說他歧視黑人或東方人, 除了犯法外, 保證你無法在政壇立足! 所以, 生活在美國, 有憲法保障你有免於因為膚色, 口音, 長相而被歧視的自由, 除了可以平等就業或從政外, 只要努力, 任何種族的人, 都有成功的機會. 如最近當選加州州長的史瓦辛格, 是個在歐洲出生的新移民, 又有厚重的外國口音, 但是他並沒有為是外『州』人, 不會說美國人的母語, 而被歧視, 依然能高票當選! 但是在台灣, 政治人物上至總統, 下至立法委員, 公然歧視外省人, 罵中國豬, 不但不犯法, 還會有選票! 一個沒有唸過書的所謂台灣人, 竟然能理直氣壯的歧視哈佛畢業的所謂所謂外省人, 就因為他祖宗在福建活不下去, 被迫早來台灣討生活了幾十年?! 這就好比在美國一個沒有讀過書的黑人, 就因為他祖先早幾十年被抓到美國當黑奴, 就可以歧視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東方新移民? 在美國, 不管你是老移民, 新移民, 只要你是美國公民, 都受到憲法保障. 台灣所謂的民主, 比起美國, 起碼落後一百年!! 我們真的需要立刻修法立法, 來保障憲法裡賦予所有台灣公民免於被歧視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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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