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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01:49:09瀏覽596|回應4|推薦1 | |
44個死刑犯與71個受害者,是今天新聞所陳述的一個數字。也就是說平均一個死刑犯至少殺了約2個人,這不包含沒有被揭露的部份。對於死刑存廢與否不只台灣在討論,在全世界有者更多討論正在進行中,但普遍來說不管存廢與否總會有人感到不滿意,在人權角度做出發的人,認為判了死刑並無法改變什麼,人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應享有最基本的人權,應該可以給一個自新的機會,而主張死刑的人認為該死的沒死,不該死的確死了,這是多麼無法讓人接受的事情。總之!出發點都沒有錯,但都站在情緒的兩個極端,再一個10年我想都不會有共識。 商公定法,申公定術,但這兩個人基本上都不算成功,因為有法無術之助,法必為惡法,而術無法之功,則術必為人之惡。我們的前法務部部長秉持者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論述,著實嚇出很多人的冷汗,官員依能就術依術行法,本是天經地義,適能適所,本應無偏執之心,殆法則術之傾,也註定了他下台的必然。但法與術如何兼顧,自古以來並無一個定見,但法律的功能均不脫應報、隔離、感化三種功能,只是執行的條件與環境有所差異便是了,而這差異最主要是來自於百姓自覺,而不是當權者的威權,有些朝代只要在臉上刺個青,就讓他一輩子不敢出來見人,而有些朝代殺了人判了死刑不只不會慚愧,還會有人來幫他們爭人權,這種事本來就沒有對與錯,但真的做的人都是對的嗎? 經濟學家與統計專家們在40年前就用了各式各樣的模型,統計了無數的所謂個案,這些個案最後變成了可以參考的眾數,如果所有情緒或有主觀的陳述是偏頗的,那那些所謂的專家所呈現的模型與數據,是否就值得參考?不管你同意或不同意,大部份的統計資料告訴我們,只要死刑擺在那裡,當我們法官判了一個死刑犯時我們至少在未來救了4~8人,或許專家們對於模型有所定義上的差異,但不該死的人確實比該死的人重要,這一點不用專家,只要是有思考能力的就知道我們需不需要死刑的存在,應報是恫嚇那些要殺人的人最後一條防線,隔離自有其適用對像,感化則是不經意犯錯時短暫的代價,數據無法代表一切,但確是跳脫情緒最好的方法,但有人可以告訴我那些所謂的專案在做模型時真的是客觀的嗎? 三更半夜寫這種文章,說我沒立場,我想也沒有人會相信。是的我有立場,而且很堅定,縱使專家們的數據告訴我應該要廢除死刑,我還是認為死刑應該要存在於法律之內,我們可以用更多的方法來避免冤案的發生,因為所有的處罰唯有死刑是無法彌補的,但我深信惡意殺人者死,這一點我希望前部長有一天能看的到,我不希望他下地獄,但我真的真的希望那些無端取人性命的人下18層地獄.......而且永不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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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