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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6 22:03:38瀏覽6301|回應14|推薦24 | |
商標案板檢的第二次偵察庭,這位年輕的林檢察官仍舊完全不看卷宗,上一手檢事官的筆錄也不看,年資較深的檢事官已了解這是一宗靠推廣加盟詐財的案子,且受害店家已有三家。 他完全不管這宗案子的前因後果,一開始先叫提告人和律師先進去,談什麼內容,我方完全不知道,等叫我們進去後,劈頭又要友人認罪,刑法最簡單ABC,犯意、犯行、構成要件該不該當,他好像都沒有學過,反而像古代貪官拿了錢,就一直逼嫌犯認罪。 他難道忘了,提告人不見得都是好人,他們也有可能是靠法律訴訟來恐嚇取財的人,律師也有可能是被錢逼急了,而淪為黑道律師嗎? 且只讓對方律師說話,我方律師要說話時,他只說,律師只有陪同權,你去翻一下刑事訴訟法,要法警不准她發言。 一直逼問友人,要不要認罪協商,還表明,我對你很好了很不錯,你只要認罪就緩起訴(結果,在記者室翻了一下10月份的案子,四宗商標案全部都是緩起訴)。 友人一直回答,要他看檢事官之前的筆錄,商標都是他們做的,店也是他們開的,只是對方做假帳被他發現,就翻臉不認人,財大氣粗的他們,一口氣提出了許多告訴,我方沒有錢根本告不起。 這時,他則回答說,我比檢事官大,不必看他的筆錄。那也就是說,檢事官之前的犯罪偵察都是屁。 這時:友人很有骨氣的說,如果中華民國的檢察官都像你一樣不看卷,那就把我起訴吧!這個年輕檢察官氣的全身發抖,直說,好,我一定會起訴妳。 出了偵察庭,我隨便問了幾個正在外等著開庭的人,他們都說,這個檢察官很差,完全不懂社會情況,很多情況他都不了解,也聽不懂。 這時,我和友人馬上直奔板檢的政風室,結果,有一件奇怪的事發生了。我們向服務台問政風室在那裡,居然大家都說不知道。沒有一個人要說,典型的官官相護情況發生了。直到我表明是媒體的身份,他們馬上打電話向上回報。馬上就有一名政風人員出現,陪同我們上樓。 我們說要檢舉檢察官不看卷,他馬上回答,沒有辦法,這是檢察官個人風格。我馬上說,你讓我檢舉,這個檢察官真的有問題,成不成無所謂,並要求他馬上拿出表格來,我要當場寫。 這時這位政風人員才說,今年,板檢來了很多年輕檢察官,發生了很多狀況,你也知道,唸法律就是,考上了檢察官,你就最大,大家都要聽你的。也沒有經過心理測驗,可能有很多人不適任。這種情況常有,你何必得罪檢察官呢。 我只回答說,我是媒體從業人員有基本的正義感,如果我發現了問題,而不敢挺身而出,出面檢舉的話,我這個記者也不用做了。而且,這次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覺得他有問題,而是外面在等的人,都覺得他很有問題。 這時,他才沒有再說半句話,我花了半個多小時,寫了一張檢舉函,並署上我的大名。檢舉函是寫了,但是我懷疑,他是否真會送上去。但我在心中發誓,我一定會繼續追查下去。 回家後,我花了點時間,上網查了一下這位檢察官的個人資料,沒有想到,他的論文指導教授居然是-司法院長賴英照,原來,後台那麼硬,難怪案子敢隨便辦。 司法院長賴英照出了這種學生,我看,他的教學品質應該好不到那裡去。 後續:事隔一個多月後,這位林檢察官果然把友人起訴,起訴書的理由也在意料中,我方提出的證據他完全不採信,反而採信對方律師自己寫出來的存證信函,和為了陷人入罪再臨時補簽的合約書。更黑的是,他要求法院簡易庭審理,不必再傳換兩造,真是黑,一般人如果沒有錢請律師,可能就此被吃了。 真是,老天爺,檢察官制度真的而要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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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