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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07:58:57瀏覽331|回應0|推薦1 | |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臺高通字第1010206142號 主 旨:請 貴校參考勞工基本工資,自102年1月1日起配合調整校內工讀金給付標準為每小時新臺幣109元起,請 查照。 說 明: 一、為配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自102年1月1日起調整勞工基本工資,並落實工讀金制度照顧學生之意旨,請各校確實檢視修正工讀金給付標準,俾鼓勵學生參與校內工讀。 二、各校所支付之工讀金,可計列每年應提撥之學生獎助學金,本部將作為相關評鑑、獎補助經費分配及學雜費調整之重要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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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