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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7 23:56:11瀏覽171|回應0|推薦3 | |
監察院:「全民健保總體檢」調查報告屬公開資料 外界可自由參考引用 並無公私不分( 聯合報101年7月22日報導「監察院全民健保總體檢調查報告交民間出版,有濫用公家資源之嫌」,監察院謹作以下說明: 監察院指出,「全民健保總體檢」調查報告由監委黃煌雄、沈美真、劉興善三人,歷經18個月精心調查,作成40萬餘字調查報告,是監委職務著作,屬於已公開公文書,依據「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公文書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故未涉及著作權讓予、授權等問題。 其次,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7條相關規定,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全民健保總體檢」調查報告內容攸關人民權益,監察院先於100年1月18日通過公布調查意見於監察院網站,隨後於100年12月7日公布調查報告全文,因調查報告屬於公開資料,無涉資料保密問題,該內容外界自得參考運用,甚且出版,無「公私不分」或「濫用公家資源」的問題。 調查監委指出,台北醫學大學認為本案調查報告之內容,對於瞭解我國健保制度有正面意義,基於醫學及公益的考量,於101年1月出版「全民健保總體檢」專書,與五南出版社之間,僅有編排格式版權,非對實質內容有著作權,如同坊間之六法全書,有多家出版社出版不同版本,該等出版社僅對於編排格式等具有版權,對於內容,並不具有著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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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