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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好夥伴(2012年1月9日)
2012/01/07 13:08:13瀏覽375|回應0|推薦1

教育好夥伴

台北市家長協會製作,一個專門為家長製作的教育成長廣播節目。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十分至九時於教育廣播電台播出。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措施【教育好夥伴部落格】

201219 星期一

題目:大專校院弱勢助學措施

主持人:張慧心

來賓:1. 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A同學  2. 科技大學B教官  3. 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系三年級C同學  4. 技術學院生活輔導組D組長

前言

我國除提供義務教育,並積極推動十二年國民教育外,亦針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提供相關助學措施。有關助學措施可依學生身分及家庭經濟狀況可分為3類:

一、第一類是學雜費減免,凡學生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資格,就會由政府減免全部或部分學雜費。

二、第二類是各類獎(助)學金,由政府或學校共同提供。

三、第三類是屬於自償性之補助,主要是就學貸款,政府依學生經濟狀況補貼利息。

壹、政府現行提供哪些學雜費減免補助?近年有何改革成效?

答:

一、政府目前針對經濟較為弱勢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補助。凡持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等者,皆可在學校規定期間內,向學校提出學雜費減免申請。

二、自10071日起,配合內政部社會救助法修正,新增「中低收入戶」減免補助一項,並擴大學雜費減免項目。

三、為落實透過教育協助經濟弱勢家庭自立的社會救助政策,考量針對若已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的家庭,不應再以申請學雜費減免的學生是否具備工作能力作為能否申請學雜費減免之依據,故立法院於本(100)年1122院會修法將法定具工作能力者納為學雜費減免對象;另為保障相關弱勢學生權益及我國教育學年制度,修正條文溯自10081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施行。有關學生補申請及退費事宜,將於100學年度第2學期統一辦理。

四、目前政府每年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約22萬人次,總減免經費約58億元。

貳、政府現行提供之各項獎助學金為何?有何重大改革?

答:

一、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讓家庭年所得約在後40%之大專校院學生均能獲得政府或學校就學補助,本部訂定「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將原來對私校之獎補助經費,提撥部分額度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用;針對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及符合相關規定的學生,依學校類別及學生家庭年所得級距(共分5級)給予5,000元至35,000元不等之就學補助,減輕學生籌措學費負擔;補助學生之經費由本部及學校共同負擔。計畫措施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住宿優惠等4項。

二、此外,學校亦針對家庭突遭變故、新貧或近貧等經濟弱勢學生,提供緊急紓困金、急難救助金、工讀助學金等助學方式,如有需求可向就讀學校學務處洽詢申請方式及資格。

三、目前政府每年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弱勢助學金約11萬人,總補助經費約30億餘元。

參、就學貸款近年有許多重大放寬措施,可否簡略說明及介紹?

答:

一、就學貸款係經濟弱勢學生之就學協助措施,亦為促進高等教育機會均等重要管道之一;凡符合本部所訂家庭所得經濟條件者,可申請此項優惠貸款。政府並優先給予家庭收入較低者就學期間之免息(家庭年所得114萬以下者)或半息(家庭年所得114~120萬者)優惠;學生就學期間及畢業(退伍)後一年期間之利息,由政府補貼,讓學生求學過程及畢業找工作時,無需煩惱還款問題。另學生開始還款時,也考量其收入多寡,提供緩繳及延長還款年限等優惠措施。

二、考量社會經濟情勢,如薪資所得及物價波動等因素,教育部自100學年度第2學期(10121日)起放寬就學貸款多項措施,包含:延長還款期限(符合量能還款精神)、放寬申請緩繳門檻、放寬(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貸款等(詳如下表)。

三、另教育部自92年起成立信用保證基金,大幅調降就學貸款利息;目前學生負擔還款利率為1.83%,較3年前(975月)利率3.64%降低甚多。

四、目前就學貸款每年幫助817,406人次順利就學;政府每年補助利息金額96學年度為41.6億元、97學年度36.1億元、98學年度28.8億元。

肆、自100學年度起,高職實施免學費政策,五專前3年是否比照辦理?應如何提出申請?

答:

一、為提升國民素質,培育優質現代青年以強化國家競爭力,世界先進國家教育改革之目標多優先延伸國民教育年限;另為減輕經濟弱勢家庭之教育費用負擔,營造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教育環境,政府乃規劃推動高中職學生免學費方案,期能鼓勵適性就學,並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全面推動。

二、本方案秉持「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及「預定103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為原則實施,基於五專前3年學生與高中職學生屬同一學齡層,故自100學年度起,凡符合家庭年所得114萬以下條件之五專前3年學生,亦得比照高職學生申請免學費補助。有申請需求之同學,皆可於就讀學校規定期限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

伍、個案分享

一、科技大學(分享時間約15分鐘)

學生:A同學(應用英語系):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教師:B教官

二、技術學院(分享時間約15分鐘)

學生C同學(財務金融系三年級):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教師:生活輔導組D組長

結語

一、本部為落實照顧弱勢學生政策,爾後將衡酌政府財政狀況,配合相關法令之鬆綁修正,持續研議擴大扶助範圍,期能達到平衡教育落差,讓弱勢學生安心就學的目標。後續亦將持續透過學雜費減免、獎助學金之補助及就學貸款等措施,減輕學生就學負擔,協助學生順利就學。

二、聽眾若有相關問題,可直接撥打教育部「就學安全網」免付費電話(080-909-5757)詢問,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教育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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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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