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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16 16:47:49瀏覽631|回應0|推薦1 | |
壹、各類大專校院學生就學減免 98年度共補助24萬3,269人次、經費51億2,595萬1,280元。
各類措施分述如下: 一、低收入戶減免: 98年度補助3萬0,909人次、經費12億3,565萬5,305元。 二、身心障礙人士及子女減免: 98年度補助17萬9,325人次、經費32億3,522萬8,046元。 三、原住民族籍減免: 98年度補助2萬9,110人次、經費5億5,843萬0,176元。 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 98年度補助3,925人次、經費9,663萬7,753元。
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98學年度補助10萬4,036人次、經費28億1,337萬4,870元。
參、大專校院研究生助學金 教育部自 研究生助學金主要是由各校學雜費收入提撥款辦理,亦即當年度學雜費調漲學校之學生獎助學金需提撥學雜費收入之5﹪,學雜費未調漲學校之學生獎助學金需提撥學雜費收入之3﹪,以達「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之助學目的。 目前公立學校研究生助學金之經費係由各校自行於預算內編列,而私立學校除由學校學雜費提撥款經費外,本部亦編列經費部分補助各校,以99年度為例,編列經費為2億5,000萬元。
肆、就學貸款 98學年度高中以上學生申貸人次81萬7,406人次(如以人數計算約40萬8,703人),預估補助利息約48億元。
資料來源:全國大學校院校長會議「國際及兩岸高等教育競合」高教司報告附件(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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