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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5 02:54:24瀏覽594|回應0|推薦3 | |
作者: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 . 報載每年總金額高達新台幣23億元的「大專弱勢學生助學金」,日後將新增一項所謂的「回饋學校社會」條款,也就是說,根據該項條款,學校「得」要求申請弱勢助學金的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倘若學生拒絕服務的話,學校是可以拒絕發給助學金。誠然,消息一經傳開,自然是引來正、反兩面的爭辯論述。 . ……總之,正面看待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一事,至少,「勞其筋骨」是有它「苦其心志」的消極作用,只是獎、助學金本身的酬勞差異及其相對付出的比例原則,還是要做結構性的調整;連帶地,林林總總的協助或自力措施,終將還是要以如何跟知識經濟接軌並且得以提昇專業知能來作為主要的判準!! . 【閱讀全文】國政評論(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社會(評) 097-093 號(2008/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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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