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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司法
2008/07/09 21:31:53瀏覽375|回應0|推薦0

在台灣社會,男人依然是多數家庭裡的生活支柱,是以男人的成功失敗攸關於整個家庭成員的生活品質與前途,民是家中獨子,孤身在外辛苦白手起家,為家人幸福、為創造事業連續的生命,而購置系爭辦公大樓,當知在台灣想買一間房子不容易,一間房子往往是一家人一輩子的希望,也是一個男人一生辛苦努力的成果。民並非把錢浪費在無意義的消費上,所以不認為系爭不動產買賣是個錯誤。而之所以造成如此大之損害,被告建設公司自始預謀欺詐雖為不爭事實,然不肖司法貪官庭庭審審不斷以權謀私、舞弊瀆職導致事證明確之小小本案致纏訟十數年,才是本案最大危害根源。人們總是在被毀掉一輩子的努力、失去親人、深受其害後,才能真正意識到醜陋人性的可怕,而這在身為執法人員而言,這是更加嚴重的罪行,全國百姓都被這種無恥的陰謀行為所威脅,生活受到如此齷齪的行為所破壞。

 

國家教育我們:「法制的社會,遇有紛爭必須到法院尋求法律公正的評判」。然而請問:「司法真能做到大公無私嗎」?如本案當屢受不義司法殘害時,『陳情沒用、檢舉不理、控訴不甩、連法院告發都不作為、。而這些不肖司法貪官依然每天肆無忌憚的在法庭上假公濟私為所欲為、、試問:人民還有何申訴管道?憲法1624條保護人民的意義何在?如此司法、予人民又有何意義?國家之於人民又有何益?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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