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6/09/24 05:03:26瀏覽38|回應0|推薦5 | |
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武則天)、萬歲登封元年,王方慶(名綝,字方慶)調任并州(今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和河北省保定市一帶)長史,封瑯琊縣男。到了三月,武則天改了年號為萬歲通天元年。九月,王方慶升任鸞台侍郎(門下侍郎,又稱黃門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宰相),不久又轉任鳳閣侍郎(中書侍郎)知政事。王方慶憂慮當時的社會風氣流於浮華刻薄、失去了厚道與誠信,多數人得過且過、敷衍了事,就上奏向武則天建議,說:
「依照法令(註):官員若正身處於『齊縗(註)、『大功(註)』服喪中且逝者尚未安葬之前,皆不可參加朝會(註)。在整個喪期結束之前,不可以參加任何宴會與聽音樂、歌舞等娛樂活動(註)。 近來(註)常有朝官不遵守禮法,在重喪期間(註)仍參與(註)朝廷的慶賀活動朝賀,甚至還高興得手舞足蹈,公然違反了國家法律與朝廷綱紀。倫理道德與禮法制度既然已經遭到破壞(註),這樣實在是玷汙了陛下您對百姓們教化(註)。因此臣懇請陛下鄭重的告知天下百姓相關行事該遵循的法則(註),更改相關法令並禁止相關違法行為。」
武則天同意王方慶的意見並照做了。
王方慶是北周司空王褒(字子淵)的曾孫,學識非常淵博,所撰寫的論著多達二百餘卷,尤其精通《三禮(儀禮、周禮、禮記)》,喜歡研究學問或禮制的人經常去請教他,而且王方慶每一次所做出回答(註)都能引經據典、有憑有據,當時的人還將這些問答內容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編定成冊,並將之命名為《禮雜問》。他所收藏的書籍非常多,數量規模不亞於宮廷藏書。至於圖畫之類的收藏,其中也有許多亦多同一主題但細節不同版本的作品。
王方慶的兒子王晙(字光庭,不是救魏元忠、劉幽求的那一位王晙),精通撰寫書信、奏章或公文(註),也擅長撫琴、下棋,年少時便非常聰明伶俐,並且性格嚴謹端正。之後曾擔任過殿中侍御史之職。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准令式」,「准」,依照。「令式」,法令、官府規章或制式條例。
註:「齊縗」,音「茲崔」,以粗麻布製成,因其縫齊,故稱為「齊衰」,為「五服(古代五種禮法程度不同輕重的喪服)」中的第二等。「齊衰」的服喪期限分為三種:祖父母喪、妻喪、已嫁女的父母喪,服期為一年;曾祖父母喪,服期為五月;高祖父母喪等,服期為三月。
註:「大功」,以熟麻布做成,較「齊衰」稍細,較「小功」為粗,為「五服」中的第三等。常是為過世的堂兄弟、未嫁的堂姊妹、已嫁的姑母、姊妹、侄女及眾孫等服喪,服期一般為九個月。
註:「朝會」,官員進入朝廷參拜皇帝、商議國事或參加重大慶典的集會。
註:「燕樂」,「燕」通「宴」,宴會、聚餐;「樂」,音樂、歌舞等娛樂活動。
註:「比來」,近來、最近。
註:「哀慘」,遭遇父母等親人過世的喪期。
註:「陪廁」,「廁」通「側」,隨侍、參與、列席。
註:「名教」,名分(身分地位以及相對應遵守的權利義務)與教化(教導感化),指以儒家為核心制定的倫理道德與禮法制度。
註:「皇化」,按自面解為皇帝的教化,也指國家的政治教化。
註:「程式」,指規定的法則。
註:「酬答」,酬對、回答。
註:「札翰」,指書信、奏章、公文或書法。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七》.《識量第十四》.王方慶
王方慶為鳳閣侍郎知政事,患風俗偷薄,人多苟且,乃奏曰: 「准令式:齊縗、大功未葬,並不得朝會。仍終喪,不得參燕樂。比來朝官不依禮法,身有哀慘,陪廁朝賀,手舞足蹈,公違憲章。名教既虧,實玷皇化。請申明程式,更令禁止。」 則天從之。 方慶,周司空褒之曾孫,博通群書,所著論凡二百餘卷,尤精《三禮》,好事者多訪之,每所酬答,咸有典據,時人編次之,名曰《禮雜問》。聚書甚多,不減秘閣。至於圖畫,亦多異本。 子晙,工札翰,善琴棋,少聰悟而性嚴整,歷殿中侍御史。
|
|
| ( 休閒生活|雜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