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 吃蛆飯、喝糞水 貓狗收容所是人間煉獄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布多張照片,控訴全台超過九成縣市鄉鎮,
被捕捉的流浪犬貓遭到不人道的對待。
記者高彬原/攝影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 2009.11.05 02:43 am
◎想進一步了解流浪貓狗的福利問題,
可上網站 http://animal-action.east.org.tw。
喝糞水、吃長蛆的餿水,留置在垃圾場、公墓旁,
「動物保護法」施行 12 年,
全台還有超過 9 成縣市收容流浪貓狗環境,彷彿「人間煉獄」。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花了 3 年,
調查全台 326 個鄉鎮的流浪貓狗捕捉、留置、收容情形況。
研究會辦公室主任陳玉敏的結論是,「沒辦法用言語形容動物所受的痛苦。」
她指出,調查中發現,有 269 個鄉鎮還是把流浪貓狗當作「廢棄物」,
由清潔隊負責捕捉,再把捕到的犬貓全塞進偏遠垃圾場或墳場附近的髒亂籠子留置,
這些地點多半人跡罕至,犬貓根本不可能被認養。
至於留置情況,光看就讓人鼻酸。
陳玉敏說,
如彰化北斗捉到的流浪狗貓,關在垃圾掩埋場旁兩個籠子,籠子裡有狗的白骨。
「一隻全身濕透的幼犬被關在最小的籠子內,幼犬冷得直發抖,不斷哀鳴」,
「水盆內是空的,食盆內只有發霉的餿水,爬滿了蛆,另一鍋還有糞便」,
調查報告以文字、照片,以及影像,呈現一幕幕慘不忍睹的人間煉獄圖。
許多動物保護團體都曾主張將捕犬業務回歸動物保護主管機關,
但調查顯示,由農政單位或防疫所等動保主管機關負責捕捉的,只有 32 個鄉鎮。
陳玉敏表示,全台灣有 140 個流浪貓狗收容留置所,
但只有 36 間是合法的公立收容所,而公私立收容所加起來,
「也只有 6 間不到太壞的程度」,甚至有 104 間以不人道的方式處理流浪貓狗。
她呼籲,立即關閉這 104 間違法的留置所;
並讓收容所管理資訊透明化,安樂死作業公開或接受監督,全面提升動物福利。
農委會畜牧處畜牧行政科科長林宗毅表示,流浪貓狗送到收容所有一定的程序,
如果有非法處理流浪貓狗方式,
農委會將發函地方政府要求限期改善,並會調查虐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