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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海紀略─卷一(十七)
2011/01/22 07:46:41瀏覽272|回應0|推薦0
  卷一(十七)·安中左示
原文(明朝同安縣令曹履泰):崇禎元年(西元1628年)
  同安縣為安輯地方事,照得海氛橫熾,流毒萬民,俱繇本縣綢繆失策,負慝傷心,萬無可解。但本縣素與爾士民相信。自揣釁非我召,所恨力有未逮,不能出之湯火;而一點血心,枯而欲裂;我百姓必共知之也。聞此數萬豺狼,亦素知本縣治行,頗切歸向。即此良心不泯,自宜引眾退避。且中左一城斗大,百室磬懸,豈云財賦之鄉?必非垂涎之地。爾百姓各自安堵。目下援兵即至。上司軫念甚切。誰非胞與,其忍置一隅於度外乎?本縣從爾耆老之請,不難單騎而來。第所城縣治,各有職守,勢難擅離。姑發一示,與眾共曉。凡城內外居民,同心協守,毋得驚竄,以貽伊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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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翻譯:

同安縣,向來希望為地方的事情能安定和睦,現在卻照樣海盜橫行氣燄高張,以至無數百姓被其荼毒。這些都是由於本縣令,事先的防備失策,背負這樣的錯誤與罪讓我傷心不已,也沒什麼藉口可讓我解脫。但本縣令,向來與你們地方的鄉紳及百姓都彼此信任。我自己想想,這些禍端並非是我們所挑起的,所恨的,只是我們的力量不夠,也沒辦法逃出這水深火熱;而我盡心盡力嘔心瀝血的心,也就像樹木乾枯已快龜裂。聽說這幾萬,有如豺狼的海盜,向來也知道本縣令的言行與對地方的治理,所以也頗想歸順。假如這些海盜真的,還有這樣的良心未泯,那他們自己就應該把盜夥帶離開此地。而且廈門中左城,不過就是個斗大的小城,上百戶人家的屋子早就空空如也,這樣的地方那裡是什麼有錢富裕的地方?必然也不是會讓海盜,看到錢財,而流口水的地方。你們中左所的百姓,現下且各自安居於家中。眼下援兵也應該很快就會到。上司的長官的心中,此時也同樣充滿了傷痛與關切。誰沒有同胞手足與親人,他們又怎麼會忍心將廈門島不放在心裡呢?本縣令,聽了你們廈門有名望的一些耆老的請求後,若是想要一個人騎馬前來也不難。只不過官府衙門,城縣地方,各有各的職務得遵守,眼前情況也不能擅離自己的職守。所以本縣令,暫且先發下這個告示,好讓百姓都知道情況。不管是住在城內、或城外的百姓,都應該同心協力防備海盜,而且不要驚慌到處亂跑,以免為自己惹來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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