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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導案例分享:會有金錫安所述的問題,前提如下:
30年前,父母遭詐騙,第一順位繼承人哥哥,面對壓力只能自殺一了百了,後續原生家庭問題叢生,只能我一人面對。
獅子的獨來獨往,成了成群的野狗撕咬的對象。
旅居台北,在生活逼迫困頓之下,或許上蒼憐憫賜給我了孩子,讓我對生活有了盼望,孩子成了我精神寄託、精神支持。讓我在處理原生家庭,父母遭詐騙案法律問題更加積極有精神。
原本,弟弟可以週末幫忙照顧小孩,同住的姐姐下班之餘也可以幫忙,畢竟,她們知道我在處裡屏東家裡遭法拍、遭詐騙法律問題,需要安靜及時間思考撰寫訴狀。當時沒有法律扶助基金會,身上也沒錢請律師。由台北資源方便,我都會請教周邊懂法律的律師、代書朋友…。
但,後來不知怎麼的,弟弟常藉有事無法照顧孩子、姊姊也莫名搬走。我們身邊支持系統莫名的離開。
為了孩子免疏於注意而有安全疑慮,我親自向臺北市社福處申請安置小孩事,承辦人周建設(音譯),實際名字忘了。
我的請求是,小孩安置在台北,方便我可以就近探視之類。
觀察了一段時間,小孩的媽媽跟我說:這社工周建設,為便宜行事,編了一套故事,說要我跟他一起騙你…。我不以為意,騙甚麼呢?認為不可能,社工ㄟ…公務員ㄟ….
幾年之後,發生臺北市社福處(社會局)發生的「剴剴案」(或稱男童虐死案)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2日電)保母涉虐死1歲多男童案,調查保母居住地,發現環境髒亂、瀰漫菸味。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03220226.aspx
看到這新聞,我突然釋懷、暗自窃幸小孩沒有成功安置在台北,只能說,多虧周建設社工孩子被迫單親。
後續,再撰述分享
以下是我的處境。
1.原生家庭問題
A.父母無法律概念,又因他人侵占我家土地,破壞父母感情,在親子之間搧風點火,使我在訴訟官司上蠟燭兩頭燒、心裡憔悴。
B.兄弟姐妹在外工作,無從、無力協助法律訴訟及分擔訴訟費用問題,及後來父母住院期間費用與照顧。
C.問題1:對內埔農會提起告訴,有關偽造母親信貸案,其主謀為農會小組長鄭朝枝(雖姓鄭但無血緣關係),何○治、何秋金父親。
D.問題2:對胡金市、何秋金夫妻提起告訴,有關1275萬詐欺案。
E.問題3:塗銷周丘風、許澎奇(代書)虛偽的抵押權設定,與胡金市、何秋金夫妻詐欺案共謀。
F.問題4:收回伊亞斯‧鼠癩瀨牧師(金○衛)的母親及他的阿姨,違法使用我祖傳建地(開麻將館、卡拉ok擾民),更甚者偽造租賃契約書霸占不走,並挑撥慫恿母親將地賣給她們。
G.問題5:收回胡金市、胡金泰兄弟侵佔半世紀祖傳的土地。只能停汽車大小的地方,但後輩子孫有責任光復河山…。
H.問題6:接下來要處理○○○偽造土地買賣契約書。
會發生這些,因為母親出生單親家庭,信靠神,對人性過於信任毫無防備,加上父母對法律無概念。
後續,再撰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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