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由來
碳排放權的概念和發展源於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尤其是二氧化碳(CO2)等溫室氣體排放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以下是緣由和發展簡史:
1.二氧化碳的確定作用:20世紀中期,科學家開始關注人類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對地球氣候的可能影響。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科學家確定了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溫室氣體之一,並且排放量正在急劇增加,對全球氣候產生不利影響。
2.第一次全球氣候會議:在1988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舉辦了第一次全球氣候會議,開始討論國際合作來應對氣候變化問題。這次會議奠定了國際氣候協議的基礎。
3.京都議定書:在1997年,國際社會達成了京都議定書,該協議要求工業化國家和經濟轉型中國家減少其溫室氣體排放。京都議定書引入了排放限額和碳交易的概念,開始推動碳排放權市場的發展。
4.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歐盟於2005年啟動了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U ETS),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大規模的碳排放權市場。該體系涵蓋了歐盟國家的工業部門,要求參與企業在每個排放周期內持有足夠的碳排放權以匹配其排放量。
5.全球碳市場的擴展:歐洲的成功推動了全球碳市場的擴展。許多國家和地區開始實施碳排放權制度,包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美國和中國等。此外,國際碳市場也逐漸發展,允許國家和企業跨國界進行碳交易。
小結論:碳排放權的目標是通過經濟激勵,鼓勵採取減排措施,同時為溫室氣體排放設立上限,以實現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以因應氣候變化和減少全球暖化所採取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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