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鄉親提問?甚麼是核心價值?
答: 簡單說:就是公平正義普世價值,這樣的普世價值如何在台灣的原住民身上實踐!人民不是為國家而存在,而是國家為人民而存在,成立國家的目的就是要為人民服務!因此,國家的終極關懷不是為了統或獨,而是如何維持社會正義!
「總統誰當選、誰執政都不是重點,因為現階段原住民族根本影響不了大局!回顧自2000年至今台灣政黨輪替已三次,換了三位總統、及多位原民會主委,藍綠兩大黨對待原住民族都一樣,未上台前的政見承諾,一上台幾乎跳票。連最重要實現原住民公民權的四個重要法案:1.原住民族自治法。2.原住民族土地法、海域法。3.原住民族建設發展條例。4.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促進條例。另外應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等等。以上都是說一套、做一套?至今仍未兌現!除了主觀認為:「是基於國家安全理由;自然地理資源掌握、國防軍事基地需要,或國土保育防止過度開發...等因素外,其實,還有更關鍵的客觀因素是,台灣是典型的大陸法系、單一制國家(非海洋法系、聯邦制),所有的法律制度建構,都由中央統一授權,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所有的法律,都需經立法院審議及立法通過,總統只是頒佈。
行政官員只能依法執行,司法必需依法審判,因關係涉及到法律保留原則,不得踰越侵犯,及法律適用原則,不同法規引用產生競合關係,因此,立法要有明確具體法律授權,執行才能有法律依據、拘束力,所以,蔡總統只能以口頭道歉,及行政命令、行政規則、運作準則,在總統府組織內部成立任務型編組的《原住民族歷史轉型正義委員會》,來應付原住民族,只是口惠、沒有實質受益,民進黨已是全面執政8年、立院多數過半,為何所有承諾該立的原權法案,七年了仍未出行政院、立法院提案?說穿了,根本是逃避正式立法…,只會弄個原住民族語言法來轉移模糊焦點,技術性排除!
小結論:
臺灣自然生態的永續經營,唯有歸還原住民傳統領域,讓資本離開山川森林、湖泊、海岸、水資源,臺灣自然生態的永續經營才能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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