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編號01212000
阿拉斯加之死這部電影有段旁白「只有分享能夠帶來幸福」,我們原住民分享了土地、森林給所有移民到台灣的人,給予他們幸福,但他們卻要剝奪我們的所有,在他們繁榮的背後是對原住民土地、森林的搜刮!
現在國家體制已經是派系化、企業化、甚至家族化的荒腔走板被糟蹋!有人關注哪一個立法委員想要去改革國會不合理的制度?
總統雖然重要,然而重點是立委,立委進去不是要分贓的,不是說我過半才能夠司法改革、行政中立,而在於立委是否有心為原住民做事!我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編號01212000為例,各政黨黨團提出原住民族權利保障法案,於民國八十年首度在立法院院會提案通過,共歷時十五年之久,共計四種名稱、五個版本。其中,「原住民族基本法」有兩個版本,分別由親民黨與無黨聯盟提出;「臺灣原住民保障基本法」是最初的基本法提案版本,由華加志、蔡中涵、莊金生、高天來等委員所提出的委員版本…。分享編號01212000的目的,在於簡單對比華加志等委員做事效率與現在的立委做事效率差異別在哪裡?為何原住民自治法至今沒通過?
請鄉親們思考,國會裡,一個過半的政黨,一個可以完全控制國會的獨大政黨,表示,你被提名、你被徵招的原住民立委,妳所提的原住民自治法案,你的政黨應該可以幫你順利進入到一讀、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到逐條討論、投票的二讀、三讀流程?但為什麼原住民自治法至今沒有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