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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入門九堂課讀後感
2009/11/18 22:55:28瀏覽6612|回應3|推薦21

書名:《哲學入門九堂課》

作者:湯瑪斯.內格爾(Thomas Nagel)

譯者:黃惟郁

出版社:究竟

一、前言

哲學直接源自於我們生存的世界以及我們和世界的關係……核心在於心靈經過反省之後會自然而然感到困惑的某些特定問題;要跨越哲學的門檻,最好的辦法便是直接思考這些問題。…本書的目的不在提供解答—即使是我認為正確的解答—而是要讓你對這些問題有個相當初步的了解,如此才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湯瑪斯.內格爾

我們除了閱讀哲學史和哲學家的著作,以及與哲學大師的對話以外,還有一種最直接認識哲學的入門方法:思考哲學本身的問題。因此,美國著名的哲學教授湯斯.內格爾(Thomas Nagel)特別開設了九堂哲學入門課,帶領所有想要一窺哲學的初學者直接地、一步步地思考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九個哲學問題,包括自由意志、死亡、生命的意義、對與錯、社會正義、字詞的意義,以及身體與心靈的關係。 

在這九堂入門課中,我們不需要求助或是參考古往今來哲學家的思想,就能像哲學家一般地思考問題。上過這九堂課之後,不僅能對哲學有基本的認識,更可以成為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小小哲學家,進而讓哲學成為安頓心靈的工具。

 

二、讀後感

這本書談及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九個哲學問題,可以說是一把開啟讀者心靈的鑰匙,讓讀者可以自己去思考,拿掉社會化的「應該」、「本來就是」之類的思考模式,進而直接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它以懷疑論方式反思「我們如何知道事物存在」為開端,相繼討論「其他心靈」、「心靈與身體的關係」、「字詞的意義」、「自由意志」、「對與錯」、「正義」、「死亡」問題,最後以肯定我們存在價值的「生命的意義」做為探討問題的終結。在這九堂課中,末四堂課是最直接觸及人實際存在的問題,且和人的生命定位走向息息相關。

人活著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賺大錢、獲得至高無上的權利、吃遍美食、開心過每一天,或者,等待死亡?物質上的享受有一定的程度可以讓我們感受到快樂,但這終究是屬於外在的,本體自身的內在問題,是更值得我們去深思、探索的。生命的意義在於自我意志的決定,被動受限於他人的期許,只是為他人而活;擁有自我目標和方向,就是為自己而活。我們從小努力讀書,承受著「課業」與「無法達成別人期望」的壓力,在大家觀念中,似乎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且必定會經歷的過程。許多人焦慮於「無法達成別人的期望」,這其實就反映出他們已經習慣於由「別人」為自己的生命設定意義。對於我們的生命而言,尋求生命意義是很迫切且實在的,所以我們應該要試圖找出自己活著的意義,而不是再被動的等待別人來設定。 

我們生活在一個大團體中,勢必與他人有某種程度上的關係,但在這之前,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擁有自我的意志,能夠為自己而活。在團體之中,能否找到自我是一大重要課題。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位子,只有坐錯位子的人,而不會有沒有位子坐的人。相信總有個位子是屬於你自己的,但得要靠自己去尋找,發現自我並肯定自我,即是人生中最重要的生命意義。每個人生存在世界上都是很重要的,且都是這世間獨一無二的,也許你看起來和大家有些不同,但其實每個人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個體,擁有不一樣的人生、不一樣的遭遇,當然就會畫出不同的生命色彩。

由於個體的差異,在思想和觀念上當然也會有所不同。由於出發點的不同,必也將帶來不同的結果。假設某天你離開商店而外面依然下著大雨,有帶傘的你,傘居然被偷了,這時必有一股怨氣產生,不僅對丟了傘而感到憤慨,對偷傘賊更是如此。從主觀的角度去思考,對於你來說偷傘賊是可惡至極的,他不該為了一己之私,而造成你的困擾和不方便,所以偷傘的行為是不對的;但是對於偷傘賊來說,這是攸關於自身方便的問題,即使是錯誤的行為,只要對於自己來說是必要的,那就是對的。從客觀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基於社會道德,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對的行為,但從偷傘賊主觀的角度思考,這卻是對的行為。所有事情其實並沒有一定的對與錯,在許多事件中,由於每個人出發點不同,所思考出的結論也會隨著有所差異,有人是為了私利而爭取,有的則是為了大眾福利而著想。從主觀角度去思考問題,在某些時候未必是件壞事;有些時候是從客觀角度去思考,也未必會是件好事。

人的思考,來自於自我的意志,被動的接受他人的思想,不算是為了自己而活。假如有兩件不同的東西,要我們選擇其一,這時我們的意志就會依我們的慾望需求,而選擇其一。人雖然擁有意志,但卻「沒有自由意志」。意志是依付於慾望需求之下,甚至可說是屬於受限的絕對主觀思考模式。當我們面臨抉擇時,所會考慮的範圍,以及所在乎的,必是與自身息息相關。由於必須做出抉擇,就自然會受限於自身的慾望,或是與本身所關心的一切事物所影響,因此思想將會受到限制,而限制的根本來源,就是自己本身。

又假設有一件東西,在當時情況下所有人都知道你必定需要它,這時又有人故意詢問你是否需要,而你的答案必然是肯定的,這就是屬於決定論的例子。有些會發生的事是可以預先被決定的。又如《南華真經》內篇所提及的「公文軒見右師」的故事,就是將此觀點運用到人事上,是屬於命定論的問題。右師雖然斷了一隻腳,但他一點也不以為意,只把它當作一切都是天命,是命定如此的。命定論是一種對人生的看法,假使你是一個命定論者,你會相信所有事情都是註定好的,就像有一支「命運之手」在操縱自己,自己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也是被命運所決定的,所以就會很自然認為要「聽天由命」。許多宗教也都是採取命定論的看法,認為人生即是由神所安排與決定的。

決定論與命定論的最大差別在於「決定論」認為生命中一連串的事件是依據「已知的定律」所決定的,如太陽的東升西落;而「命定論」則認為生命是由「未知的力量」所決定的,如命運、巧合或者神。兩者之間雖然有所差異,但在表層意義上仍是有相同點的:它們都訴諸於事情是「預先」被決定的。例如占卜,它顯示的結果能讓我們預先知道事情的禍福,但根據不同的思考切入點,又必將會帶來不同的結論。有人認為一切行為都是已經被決定的,甚至連占卜的活動亦是如此,雖然能「知」,但「不能改變」;反之,有人認為雖然一切皆已被決定,但由於自己可以先「知」,所以「可以改變」;再則有人認為一切皆為未定,不但能先「知」,亦「可以改變」。

「自由意志」、「決定論」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當你主張人有自由意志時,就等於否定了決定論的存在。自由意志是源自於自身的思想,因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負責,儘管它是一種負擔。由於各體的不同,想法上也會有所差異,就主觀的思想而言,是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會帶來什麼樣的結論,端看個人的切入點而異。

哲學的思考,就像是一場冒險,答案可能在任何的地方。冒險的過程中充滿著許多障礙,唯有那些勇於面對困難、不探得其究竟絕不罷休的人,才能覓得答案的方向。可惜的是,大多數的人都不想冒著尋不著出路的風險,寧可停留在中途等待,等著享受前人冒險的成果,而不嚐試自己出發,開闢一條沒有人走過的道路。勇於去冒險,就算最後沒有找到方向,這一路的寶貴經驗,也勢必讓你回味無窮。哲學的樂趣其實就在於這種尋尋覓覓的過程,一開始以為自己已經找到答案,但卻意外發現,其實還離目標很遠,這時不用氣餒,只要自己再接再厲,终有尋得正確方向的一天。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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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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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都是哲學~~
2009/11/19 00:37
我有一位官校同學就是美國哲學博士~~現任陸軍官校大學部部主任~~秦忠平博士~~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岱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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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賞
2009/11/18 23:38

我很高興遇見你

我自己除了文學也愛看哲學

您的讀後感寫得很好

只是我想各體二字應該是個體吧


岱靈^_^
無限(r90682) 於 2009-11-18 23:59 回覆:

謝謝妳的認同

也感謝指出錯字XD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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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天註定 ? 幾分靠打拼 ?
2009/11/18 23:20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3145671

法無定法,但也不是 海闊天空.....,全無章法?



懇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