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雨:
李亞蒨是主播作家,我是律師作家,與亞蒨有文章公務的回應,論私交他父親是軍官我應該送亞蒨高麗人蔘,我與亞蒨也沒有甚麼愛情故事都是在地球向左向右沒有碰頭.可能只是我在士林地方法院律師擔任法警被陳海茵主播關注,我有與陳海茵聯繫,李亞蒨立刻從年代轉戰中天與陳海茵一同使出峨嵋棍,所以我又轉任律師重出江湖想要享齊人之福.
蔡文魁律師敬上
你好:
我每日三省吾身,我在中正大學教授中華民國憲法,陳水扁說中華民國憲法烏魯木齊,我每日三省吾身:與朋友交不信乎?與人謀不忠乎?傳不習乎?現在大眾傳播如此發達,平均地權例如耕者有其田節制私人資本例如累進稅率的民生主義可以聯俄容共.
您好:
犯罪事實依照證據認定之,依照證據認定事實所得之心證要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才能下有罪判決,而為何要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是根源於錯判一個無罪之人令其關在監獄,要比錯判一個有罪的人令其逍遙法外,還要糟糕.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是法學界的社交圈.死刑不會合法,所以檢察官的權限很大會說被告有不得已,要有足夠的犯罪嫌疑才會起訴,否則犯罪嫌疑不足會不起訴.
犯罪事實依照證據認定之,依照證據認定事實所得之心證要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才能下有罪判決,而為何要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是根源於錯判一個無罪之人令其關在監獄,要比錯判一個有罪的人令其逍遙法外,還要糟糕.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是法學界的社交圈.
犯罪事實依照證據認定之,依照證據認定事實所得之心證要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才能下有罪判決,而為何要達到毫無合理懷疑之證明程度是根源於錯判一個無罪之人令其關在監獄,要比錯判一個有罪的人令其逍遙法外,還要糟糕.
有蔣友梅的故事,
蔣友梅是尼羅河的女兒,
蔣友梅還在領蔣中正的撫恤金,
不是李亞蒨有沒有答應,
而是李亞蒨不敢想像總統馬英九的女兒馬唯中馬元中淪落為替代役男的軍需品當軍妓.
1.你有換大頭照.
2.我不常回來....(你會發現有坨屎在我的部落格)
不遭人嫉是庸才
3.我對蔣友梅沒興趣,我看你八成還沒追到李亞蒨(就別牽託了)
希望有志竟成~
何雨討教囉:
李登輝在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19號是批示經義昭然著毋庸議知道有著作權法的伯恩公約,
李四端的四端紅人會專訪郝柏村施振榮鼎泰豐楊老闆等人,
看無端捲入學說紛爭會怎樣,
權利以物為客體是自毋庸議,
美國有反托拉斯法,
法學界是焦點人物是中正大學的廖蕙玟教授.
陳文吟是研究智慧財產權法的權威.
名豈文章著
官應老病休
飄飄何所似
天地一沙鷗
東歐是鐵幕郭台銘的鴻海有併購摩托羅拉而在東歐購買城堡所以大不列顛聯合王國英國查爾斯王儲說有Demon英女王假正經.
想起一首歌~北京歡迎你...(^^為我開天闢地)
很抱歉,過了快3個月才回應(偶爾才回來瞄一下)
還是祝有心的文魁兄早日覓得良緣
要不要小弟代勞寫首詩給李亞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