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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1 14:52:18瀏覽427|回應0|推薦0 | |
國 警立委文 轉台時, 余復見馬戲團於立院上演。 實乃台灣「奇蹟」。 國會乃聖堂, 豈容悍夫潑婦咆嘯, 踐踏民膏。 余以七年級身分嚴正聲明: 國會不需丑角嘻鬧, 要的是忠國愛民之士; 國會不需好逞口舌之徒, 要的是起而行之政治家; 國會不容貪污鼠輩及坐食民脂者。 立院前輩, 爾等爭鬧作秀, 壞國之綱紀。 以佞辯煽民情, 使國族意識無法團致, 選民應將爾等汰之、棄之、唾之。 本國衰敗之因, 並非武禦不堅, 而乃國會內鬨, 恐國之將亡。 冀望今年, 政院與立院之同協合力, 使國家步正軌, 貞明隆昌, 望皇天眷顧,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跋 關於這篇文章形成, 是在我看到國會紛鬧亂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組織條例草案〉決議過程, 盛怒之下寫下的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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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