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的名字,在很多的經典中可以看到;例如:中阿含經第二十五苦陰經、金光明最勝王經第二夢見金鼓懺悔品、法華經第四提婆達多品、大般涅槃經卷上、新華嚴經(八十一卷,實叉難陀譯)第十三、五分律第十八等典籍,都曾經提到過「鼓」。
「鼓」有很多的類型和稱呼:比較小的叫「應鼓」,比較大的叫「藪鼓」。有足的叫「足鼓」。貫柱(插柱)的叫「楹鼓」。懸擊的叫「懸鼓」。附柄執搖由耳環自擊的叫「鏡鼓」、「靴鼓」,或是「搖鼓」。形狀像漆桶,兩端(兩面)都敲擊的叫「羯鼓」。形狀類似「羯鼓」,但身粗而短,用手指觸擊的叫做「揩鼓」、「摺鼓」、或稱「答臘鼓」。頭粗面廣而腰細,擊打兩頭的叫「震鼓」、「腰鼓」、「漢鼓」,或稱「雞婁鼓」。除了這些以外,在文獻通考(元馬端臨撰,明王圻續,清乾隆時別續。)一書中,還有更多的名目。
我國古代也早有了種種的「鼓」類,其中有一些是我國的先哲們自己創造的,有一些則可能是從西域流傳過來的。
「鼓」的質料,初期有「金(金屬)、玉、木、石」等種種製品。一直到現代,則多已改用木料和牛、馬、豬皮等製造了。用金屬製造的叫「鉦鼓」,用石料製造的叫「石鼓」,獸皮製成的稱為「皮鼓」。
在佛門中,「鼓」的用處:據釋氏要覽(又名佛學備要)中說:「五分律云:『諸比丘布薩,眾不時集。佛言:若(或)打犍椎,若(或)打鼓吹貝。』若食時擊者:楞嚴經云:『食辦擊鼓,眾集撞鐘。』若說法時敲擊者:僧祇律云:『帝釋有三鼓,若善法堂說法,打第三鼓。』」—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佛陀住世時期,「鼓」本來是在「誦戒(布薩)、用餐、聽法......」等場合,敲打集眾用的。後來才在寺院中,早起夜寢時,規定擊鐘鳴鼓,作為號令。更進而把「鼓」加入了讚誦的行列,配合唱唸、譜成曲調,作為「伎樂供養,莊嚴道場」;以音聲作佛事,助發大眾的誠敬心念。
近世佛寺中所用的「鼓」,通常都是以木為殼、用牛、馬、豬的皮作面,形狀類似矮桶式的。大型「鼓」多半懸掛在鼓樓中,或大雄寶殿的簷角下。中、小型的「鼓」,則配以「吊鐘」,架放在鼓架上,以備讚誦唱唸之用。「手鼓」(最小的鼓、或有柄的小鼓)則於離位行進時執持敲用。
大鼓的敲法:右手執槌(桴)打鼓,左手執槌敲吊鐘。敲打的時候,必須注意「節拍、板眼」,不可錯亂。
「手鼓」的拿法和敲法是:不敲時,兩手捧持;椎橫擺在鼓的外面,用兩食指與兩中指托住,兩大指挾在鼓內,其餘四指(兩無名指與兩小指)環攏著。—這種姿式叫做『捧月手鼓』。
敲擊時左手持鼓,右手執槌。持鼓是以左手大指和食指,中指托之。執槌是以右手大指、食指和中指合持,向內敲之。
另有一種如團扇形有柄的單面「手鼓」,則用左手握持其柄便可。
以上所介紹的敲擊法,都是現在所常見的普通的打法。另外,大陸時湖叢林中的日常生活、說法、上堂等活動的鼓板,我們大略的列舉於後:
一、法鼓。
二、登座鼓。
三、茶鼓。
四、齋鼓。
五、問訊鼓。
六、放參鼓。
七、昏鼓。
八、曉鼓。
九、更鼓。
十、浴鼓。
十一、普請鼓。
十二、火鼓。
以上這些鼓板,現在在臺灣的寺院中,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
發布日期: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晚上10.46p.m
資料來源:普陀文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