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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7 09:07:56瀏覽2901|回應0|推薦2 | |
"Everyday is Time Out Day", 這是美國醫界今天(6/17)主推的廣宣口號! 由於近年開錯刀的案例仍然沒有減少的趨勢, 反而躍居所有通報給JC的警訊事件第一位 (約佔 13%)。 大規模的回溯性調查則顯示,大約每11萬例中 就有一例烏龍事件。 目前的健保政策針對開錯刀(術式)、 開錯身體部位甚至開錯病人,已不再給付任何 酬勞,這種原則上可預防的醫療疏失之最佳預防 策略就是依照JC在2004年即已要求落實的 Universal Protocol,其中一個主要步驟 就是Time-Out! 依據原始條文規定,所有手術無論大小及 侵入性治療(即使目的是診斷)均必需在實施前 先叫暫停,經確認Checklist上的各項無誤後, 方可劃刀或下針。 實際執行細節,並無統一標準,讀者可在 YouTube找到很多版本,但必需符合幾個原則: 1. Full team present(該項參與者全體必需在場) 2.Call it out(大聲喊出Time Out的口令) 3.All in agreement(全體一致同意核對過的內容) 4.Document the steps(要留下記錄與簽名) 所有需要確認核對(Verify)的項目,雖各家醫院 可自訂,但至少要查核包括病人身分、 部位(side and site)、術式名稱及手術中的 病人姿勢(position)。切記一齊行動,不是各做各的. Time-Out不僅在開刀房常用,應該是 routine在用,但依規定,其他出現在後述的 "Invasive Procedures"名單中的醫療行為均不得 隨意省略,其實連在Bedside的procedure或 病人即將出院時,也都有人建議可以來個 Discharge time-out,以免忘東忘西. 且之前也曾提過,有些病人一次接受好幾種 手術,因此Time-Out也就必需做好幾次。 為了排解疑惑,醫療團隊的任何成員都可叫 暫停,而且不像比賽中的球隊還被限制次數! 到底哪些Procedures被認定是有侵入性呢? 或許很多開刀房工作者都不見得可以很完整地 回答出來,經参考JC,NYSSIPP及 www.icsi.org等的指南protocol,大致 可綜述如下,因為執行侵入性治療時, 除了不可不做Time-Out以外,也萬萬不可 忘記執行Informed Consent的權利/義務。 這是依常識、依倫理、依病人的權利所必需 強調的,也是醫院風險管理、醫療品質所要求 的Standard of care,只懂得衝業績的醫院?,急著要賺錢, 且常有一些傲慢的醫師在開刀房?扯後腿,非以病人為中心, 所以是看不見Time-Out的!但病安工作者仍然應該繼續救他們, 感化他們,因為助人為快樂之本! 1.皮膚切開 2.各種麻醉含止痛鎮靜(conscious sedation) 3. 關節腔注射 4.經皮抽吸體液,分泌物,空氣,含關節腔,骨髓,脊椎,膀胱等 5.活體切片(皮膚及內臟器官) 6.各種心臟血管介入性治療 (支架手術,氣球擴張PCI,IABP,電擊,心律調節器) 7.電燒(Electrocautery) 8.內視鏡檢查及治療(含切除手術) 9.介入性放射科治療 (含血管造影,插入引流管,栓塞術) 10.皮膚科領域(切片檢查及冷凍治療) 11.侵入性眼科治療含義眼植入 12.牙科領域(含拔牙及口腔手術) 13.灰指甲拔除 14.在開刀房執行的清創術 15.腫瘤治療(化療及放射線照射) 16.精神科領域的電療(ECT) 17.中心靜脈及血液透析導管置放 18.體外震波碎石(ESWL) 19.婦科內視鏡檢查 20.閉鎖性骨折之整復(Closed reduction) 目前從JC的FAQ已知,可以不用做 Time-Out的是第15、16、18及19項。 而一般的靜脈穿刺(Venepuncture), 插入鼻胃管(NG Tube)或Foley導尿管及 陰道抹片檢查(PAP smear),都可視為 非侵入性治療,所以與Time-Out無關。 按參考資料解說,比較極端的標準做法, 舉例來說,如執行脊椎麻醉時,要先做一次 Time-Out,當外科醫師舖好單子 (Patient draped)後,需再做第2次Time-Out, 這就是安全文化。 無論如何,今天是美國正在强力推廣 Time-Out的宣傳日,請由他們帶領再掀起 另一波病安的高潮吧!沒人有異議才對, 但我憂心並懷疑的是國內哪一天才要跟進這個 Best Practice呢? 無論如何,忙碌的病安夥伴們,辛苦了! 叫個暫停休息片刻,HAPPY TIME-OUT DAY!! *延伸閱讀:Time Out 不是只限用在開刀房或每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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