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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 為提供勞工更適足的職業災害保險(簡稱職保)保障, 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 下限訂為基本工資(111年為25,250元)。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薪」規定, 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為基本工資。發布日期:2022-03-29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為提供勞工更適足之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職保)保障,災保法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訂同基本工資(111年為25,250元),且雇主職保之投保薪資應為最高級距。
考量職保之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簡化申報作業,勞保局已配合修正多項合一之勞、就、職、健保申報書表,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請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之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舉例說明:勞工每月薪資為72,000元,投保單位於申報其加保時,應按其實際薪資72,000元填報,其勞(就)保投保薪資級距將自動歸級為45,800元,職保將歸級為72,800元。 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並簡政便民,勞保局將於111年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如下,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 (一)針對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 (二)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72,800元。 (三)勞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雇主,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72,800元。 此次逕調作業將於111年2月份勞(就)保之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列印逕調通知函,同年3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又完整之逕調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11年5月份保險費繳款單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111年6月25日前寄發),網路申辦單位則可至e化服務系統查閱、下載。 勞保局提醒,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者或無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如月薪資總額高於45,800元,請單位於111年4月自行申報其職保投保薪資調整,以保障員工權益,並避免雇主受罰。
-------- 入會資格: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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