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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 02:04:33瀏覽99585|回應94|推薦127 | |
藝人陳建洲的「Love Life」公益計畫,因為銷售T-Shirt可能未告知部分參與藝人,引發了對他這起公益計畫的猜疑。 「Love Life」的公益廣告中,許多知名藝人以特寫鏡頭睜大眼睛望著觀眾。強烈的視覺影像,訴求著一種對觀眾的呼籲與迫切之意。 如今,這份「迫切感」卻無情回射到黑人身上。儘管各界「以公益之名『賣東西』」的前例甚多,但更多質疑在輿論其實也搞不太清楚事情原委的擴散中,開始以有色眼光,將「Love Life」的公益本質逐漸染色。 黑人陳建洲,當然是流著淚公開澄清;而為了這起風波,日前在電視call in節目裡,小S打電話與周玉蔻言語激烈交鋒。 小S堪稱是以自己的「信譽」,勇敢捍衛好友黑人的公益動機,但周玉蔻所抨擊的,是黑人在公益計畫上不夠嚴謹且太過一廂情願,反倒為其他想做公益的年輕人「做了最壞示範」! 黑人的「Love Life」計畫,究竟問題出在哪裡呢?環視周遭輿論所提及的角度,除了「看熱鬧」的多,好像也沒有更多建設性的剖析。 事實上,「Love Life」最初源自於黑人陳建洲與癌症病童的一次相遇。 而和許多被觸動了悲憫,便開始投身公益的故事一樣,「想為弱者籌款」成為很自然且直接的反應。 於是從幫助「特定病童」開始,黑人邀集演藝圈年輕好友們,大張旗鼓的展開募款計畫;最終也順利募得了預定款項,捐給黑人心目中那幾位可憐的病童。 然而,「公益之心」雖然治不了病,卻足以幫施予者完成悲憫之心背後一股無以言喻的滿足;這也往往會讓當事人或參與的周邊朋友,共同興起更宏偉的願景。 「Love Life」後來便成為持續性的項目,並且經常見諸媒體版面。 但問題是,外界對於「Love Life」後來何時「成為富邦基金會的計畫之一」?或者雙方只是「合作此項計畫」?或者富邦基金會只是「代管財務帳務」?其實有許多定位與細節並不清楚。 但這卻也正是「Love Life究竟如何運作?」的這個關鍵環節,引發周玉蔻從社會公益運作的正常推理,據以質疑的核心角度! 因為,任何一項透過媒體途徑,引發廣泛注目,同時撩動民眾愛心捐款,多方參與的公益計畫,怎麼可以「人、事、錢」都「弄不清楚」? 若要真正討論這次整個「Love Life」風波的前提,坦白說,必須先迴避黑人的眼淚,以及所有聲援者強調的「動機」。 因為,那畢竟是感受的、無以檢證的,而且這次被質疑或批評的,也確實是在「管理程序」本身。 首先,「Love Life」最致命的問題是,這項計畫從原先救助特定的病童,後來因為範圍擴大,卻也失去了清楚且具體的「救助對象」;再加上沒有具體的組織,也沒有建立所有「非營利計畫」中,必須完成所謂的「任務(Misson)」與「組織管理架構(Structure)」。 事實上,從原本「救助特定對象」到後來「先募款,再來找對象救助」,這一向是許多公益計畫「開始變質」的共同問題! 於是所有慈善計畫的擴大發展,逐漸會成為一種「滿足想做慈善的人的手段與途徑」,即使「救助對象已經不明確」。然後最常見的是,「宣傳」慈善計畫本身,成為「花最多力氣、用最多腦筋、集結最多資源」的過程與環節。 比如這次引發外界批評的「Love-Life」銷售T-Shirt的款項,其中花在中間段的各種「成本、管銷、宣傳」以及其他行政費用,都超過了非營利的合理比例。 「Love Life」的各種宣傳,從數字比例上,開始成為「募款養Love Life本身」,而非將絕大部分的主要捐款資源,導引給救助對象。 壹週刊以「自肥」批評黑人陳建洲,或許用詞太過,但若就公益計畫的「捐款變質」來說,「Love Life」的財務調配比例,確實已經開始出現失衡的問題。 第二,公益,不能只是「發心動機良善」而已,任何想發動社會注目與資源的行善者,都應該學習「公益管理」的專業與知識;否則,就應該本分的「做好單一事件」,而不能「想像的大、負責的少」。 這當中最關鍵的,便是「財務管理」!絕不能以為「不碰錢,就沒事」,而應該瞭解「反倒應該要勇敢碰錢,才是對外界捐款的真正負責」! 從黑人最初推動「Love Life」並且完成首次捐款之後,當時年底才猛然發現,還有各種「行政、稅賦」沒考慮到,而最終自己貼錢了事。。 其實這也正是意味著,除非你「默默行善,不為人知」,否則若要在社會上搞出一個撩動社會資源並且「獲得了『公益行善』之名」的結果,並不是「沒有代價」要付。而這種代價也從來不是「行善的代價」,而是欠缺了行善的「專業知識與管理概念」! 黑人的「Love Life」一直是靠著他自身影劇人脈的呼籲與連結,也一直有著「聚眾熱鬧行善」的氣氛。 但顯然他「善心好意有餘、經驗智慧不足」,不懂得推動任何集結社會資源的想法,一定要同時擁有「法律與財務」的思路與專業給予配合。如此導入各種專業進入慈善計畫的結構中,才能真正開始認真推動才對。 第三,從過去的經驗顯示,不得不說,絕大部分由藝人推動的「慈善宣傳」,往往更容易「混淆初衷」!因此更應該謹慎去引來,更多公益運作的「非宣傳層面」! 歐美國家的影劇藝人,成立自身的慈善基金會,往往同時被批評,其動機其實是為了「避稅」。 而透過成立各類「基金會」,或者推動「慈善公益計畫」,確實也是許多企業財團藉以「實質減稅,行善美名」兩者兼得的手段。 當然,這當中也確實有真正有心公益行善的個人或企業;但若是從國際「NPO非營利 /NGO非政府 /CSR企業社會責任」的專業經驗中,據以評斷究竟是「為公」或「為私」而用;最後都會從基金或計畫的,1. 是否具備清楚的「任務與對象」,且2. 是否有透明合法的「財務管理」及「稅務處理」,以及3. 評估「預算有多少比例給救助對象,卻更有多少比例花在人事行政與宣傳方面」,這三大指標來檢驗。 若是從這個國際公認的評估標準來看,黑人這次的「Love Life」確實不太合格! 但這也意味著藝人本身所主導的慈善活動,因為經常認定只要「讓大家都知道」就好,而在思路上出現基本社會運作專業的侷限性,確實容易失焦! 尤其後來「Love Life」的宣傳廣告,除了清楚看到了多位藝人的特寫表情與他們穿的「潮T」,其實並沒有更多訊息,甚至不知道他們究竟要幹嘛? 這讓人想起許多公益「找藝人代言」的活動本身,最終只成為「影劇新聞」報導了藝人的動態,而沒有對慈善公益本身多所著墨。藝人與公益活動,成為一種相互支撐,卻在本質上變形的關係,一切只為了「牟取更多媒體版面」。 於是,人們最終只有「很多藝人在做公益」的模糊印象,卻對於有哪些受助對象,究竟是為何而公益,而毫無所悉! 我不知道黑人陳建洲對於這次受到輿論批評,除了感覺無辜委屈,是否也從中真正「學習到教訓」。 我雖然同情小S所說,對於黑人從事公益的「動機與初衷」是支持與讚許的,但任何紛擾當中的「無辜」,經常源自於一種「無知」! 一旦要發動台灣的社會資源,進行任何公益行善,包括黑人在內的當事人,就應該有責任去嚴謹完成所有應當負責到底的「慈善管理」。 因為一切慈善公益,真正的承擔並非「最初的發起」,而在於是能否完成一種「持續的承擔」!很high、很感動是情緒反應,真正的承擔要面對的是冰冷的現實,即使是無數瑣碎而煩擾的,尤其包括各種行政與法令。 否則,「Love Life」本身,就應該是一個「掛靠於其他公益組織的計畫」就好! 或者,T-Shirt本身就應該徹底是一項由廠商發動的「商業合作項目」,可以強調其公益精神,並且最後清楚的將各種銷售利潤的比例捐出就好。 而不是像現在,直接將「Love Life」的一切都「裹滿了慈善公益」的美好氣氛!卻在自身角色與計畫都不明確的情況下,去碰觸更多引發爭議的「賣東西的創意」! 這樣一不小心,就會將社會的信任矚目與愛心捐款,流散於虛無浮泛的創意,乃至冗雜且不夠專業精鍊的人事行政成本之中。最終紮紮實實「送到捐助對象手裡」的呢?只剩下兩毛錢。 慈善公益本身,與其說是「奉獻」,其實本質是一場「學習」! 包括黑人陳建洲在內投身於慈善公益,原本就要經歷各種衝擊與考驗,最後才能真正懂得「學習如何奉獻」。 人們對於慈善公益所給予的掌聲,與藝人搞笑表演獲得的掌聲,尊貴神聖的成分,全然不同! 我認為,黑人這次若是能從這個角度,去重新審視自己想透過「Love Life」的奉獻動機與考慮的死角,便會明白這次的衝擊風波,非但對他不是傷害,反倒是「菩薩或天使的提醒」呢! 讓他原本純然的愛心動機,今後可以瞭解自己的欠缺之處,而能更加周詳無缺,並且從此才能有更深遠的承擔! 黑人應該勇敢的向社會大眾「道歉」,而不是只有狹隘自我的眼淚「委屈」,或者在朋友聲援的角落蜷曲「取暖」;應該勇敢去告訴大家,他或許經驗不足,但他的愛心奉獻真正真正是一次發自內心的「承諾」! 因為從今以後,他將會「好好向各方前輩專家,學習公益慈善的所有的管理知識與國際趨勢」。 在我看來,「Love Life」計畫也完全不用感覺受阻而停止!但在與其他基金會合作,或者自身朝向成立「NPO」以更健全的發展方向去努力時,一定要有非常明確清楚的願景。 否則,黑人就應該整個「退回到影劇或商業」的領域來運作,比如改為結合富邦基金會所謂「CSR(企業社會責任)」的專案模式,進行一場「行有餘力、再做公益」的小規模推動;黑人可以單單成為這個計畫的發起者或執行者,這樣也才能定位清楚。 藝人做公益,既辛苦又可惡之處,在於經常流於「自我簡化」看待事端;以為只要是「動機」確實是慈善公益,其他畢竟不是「藝人的社會專業」,而認為可以有所推託。 但這次黑人陳建洲的「Love Life」倘若招致了任何誤解,某方面確實也正如同流程或製程的「QC(品質管理)」不足,各方要求更多殷實的處理能力也很正常,尤其是財務管理方面,在任何領域的經營同樣很關鍵。 海峽對岸的章子怡,日前同樣因為對四川地震當時在國外募集的善款「處理不當」,如今陷入「聲譽破產」的演藝事業空前危機! 而章子怡與陳建洲,都不會是唯一或最後的例子。特別是藝人若是把做公益的「發心」,衝動的處理成一場「無辜與無知」,那就將繼續釀成,無止盡的爭辯與遺憾了。 不想沾惹紛擾,同時不想以身作則的藝人,那就好好的「默默行善」也行! 然而,只要是真正的愛心付出,終究需要勇敢! 那不應該是是因為一場「感動」而「衝動」,而是因為尊重了生命內在的召喚,為了完成一場真正的承諾,而繼續勇敢! 黑人無論如何,都應該學習勇敢面對外界的批評也好、誤解也好;鞠個躬、檢討,並發誓一定改善,然後就微笑努力的繼續幹下去唄! 想想,連公認的大聖人「德蕾莎修女」當初,也有人批評說她是在斂財的呢! 至於我個人的態度,基本上是完全相信黑人,擁有一顆善良美好的「好心」。 黑人這次受到許多抨擊,專業上我支持資深媒體前輩周玉蔻的角度,黑人確實應該要檢討改善! 但我依然還是非常高興,看到台灣終於有包括黑人在內的這一代年輕人,為了慈善公益「努力盡心」,也為了熱愛生命「遭受打擊」;有打擊,才有淬練!他們是如此有機會,成為今後台灣慈善公益的「可造之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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