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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到底誰在服死刑?
2010/03/11 15:12:57瀏覽14256|回應39|推薦36
在這場「廢除死刑」的論辯中,最有權力說話的,其實應該是「受害者」!
昨天晚上睡前躺平,我不禁閉上眼,停止呼吸,想像著:
我自己若是死去的受害者,我贊不贊成廢除死刑?

台灣難得終於有這麼一場,比較有國際水準的議題論辯。所以也不用管我是否通靈、陰陽眼,或者只是單純又刻意的想遠離政治口水而只好離開人世,來看這個議題。
反正王清峰也已經請辭了!而下一位接任的法務部長,第一個等待他的議題,就是「他要不要批准殺人」這個難題。
而新任部長也一定會這麼說的,「我們會廣蒐各方意見,依法審慎處理」。
無須托夢或通靈,等著看我的這道「預言」吧!


但只要是瞭解法務部長王清峰「宗教背景」的人,都會明白她「廢除死刑」的主張,以及那語出驚人「願意代替死刑犯下地獄」的說法,所為何來。
事出有因!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王清峰其實是受過佛教中的「菩薩戒」。
這並非一種信仰過度的激進狀態,而是佛門中一種很深層次的自我誓願。
受菩薩戒的人,發願生生世世都要謹守包括「殺盜淫妄酒」的各種戒律,行所有善,並且要學習承擔苦難、救度眾生。
王清峰多年來保持清貧生活,也無涉任何男女婚姻情事;過去她常常為了社會公益與正義價值,經常不顧禁忌挺身而出的風格,其實與這個信仰的核心有關。
如今她毫不顧忌的請辭,坦白說,與自己長遠誓願的「人道精神」相比,法務部長的區區官職,只是緣聚緣滅而已。


「身在公門好修行」,原本是一句自我消遣的勸慰說法。
但在台灣政壇中,許多人的各種信仰大多是一般「相信」的層次,但王清峰多年來自我要求則更算是「修行」的層次。
而這次有關「廢除死刑」的主張,其實一直是她多年在民間一貫的主張未變。
這次引起社會軒然大波的討論與爭辯,確實是這回身在公門中的一場「修行考驗」;也應該是真的來衝撞王清峰在「現實環境角色」與「核心信仰價值」之間的抉擇了!
但只要是認識王清峰的人都知道,她站在人權主張的這一岸,絕不會妥協退卻。
當官或去職,也真的不是多麼了不起!不過這次因為「廢除死刑」引起的爭議與討論,在我看來,其實是在台灣難能可貴「非常有啟發性」的一課!
這當中,難得包括了「法理與哲學、人性與宗教、罪與罰、善與惡、受害與加害、旁觀者與當事人」的各種立場,每個人在不同位置所看見與被觸動的情緒,都將全然不同。

這種討論,遠比最近針對「五都選舉」藍綠候選人的各種「菜酸議題」,尤其是一些無聊的捕風捉影,還有看到膩的老面孔,都要值得許多。
這種激發社會深沈意識的討論,始終可以幫助人們,去看待自己以及這個社會,許多表象之外的態度與價值。


當然,這次引發的爭議點,在於身為法務部長的王清峰,究竟該不該「批准執行槍決」!
這裡也有一個特殊的「政治角色與法理系統」的爭議:「王清峰要不要批?」既然是王清峰在這個位置,那便是由她來抉擇。而「王清峰該不該批」?我們終究不是王清峰本人。
其實有一個問題假設,才是超越這次討論的真正關鍵。那就是:
如果你自己是法務部長,你會不會自己親手批准,讓這些死刑犯被槍決?
這裡也有一個隱藏的問題,沒有被提及:
如果你自己是一位負責槍決的執刑人,你會不會贊成死刑並且親手開槍,將死刑犯槍決?
當然,許多人大概並不會這麼自問:
如果你自己是一位被判死刑的受刑人,你會希望自己被槍決,還是希望有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廢除死刑」的問題,在全球各地都是討論到死去活來,仍然沒有定論的題目。
但在討論過程中,很明顯可以看見,這個社會或者輿論與人們,總是在自認身為「旁觀的第三者」時,對於許多問題,有一些「二方法的抉擇」。
但其實這種「應然與實然」之間的論辯,並無法導致真正的抉擇。
一旦我們自己不是事件中某一個角色的「當事人」,所有的說法與臆測,特別是認為別人應該如何如何的要求,都是「距離真相無比遙遠」。
其實在一件重大涉及死刑的犯罪行為中,永遠無法得知的是「要不要以死刑懲罰對方」的抉擇真相,其實是屬於那些失去生命的「受害者」!包括受害家屬在內的憤怒與感傷,都是第三者,其實並不能真正踏上這場深沈質問著一場生死代價的「法理天平」。
法律,某方面是「代表受害者,要求加害者」的一種「模擬處理」的相對行為。
於是也因此單靠法律本身,對於人世間的任何一場生死關係都是無比複雜的本質,基本上也無法徹底處理或真正的解決。
這也正是為何在國際間,包括各種「法哲學、宗教學」等深沈的人類文化智慧體系,都必須長年進入這場無窮盡的論辯中,幫助無論是主張死刑或廢除死刑的兩方,都必須更有系統且更遠離情緒的思考。

從這個角度來看,王清峰以她「堅決的抉擇」,引發了一場可能的風暴。
確實擁有菩薩心腸的她,向來敢於做一個「挺身而出的菩薩」。如今她也說到做到,為她心中堅持的理念,負責或捐軀。
但在此同時,同樣身為佛教徒的我,會忍不住想起佛教經典中提到的各種受難救拔的菩薩,往往在許多時刻,菩薩們採取的寧可是一場更為深沈的「沈默的捍衛」!
這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真理或真相,從來都不會在「人心耳語」的流竄中水落石出。每個人都習慣在各自的主觀與旁觀中,交錯著自己浮動且不一致的視野。
如果王清峰真的誓願要去「捍衛那44條人命」,她其實完全不用下地獄,她若要因此下地獄其實也不符合因果或法律;她自始至終只需要「沈默去做」,沈默的繼續以她法務部長的角色與權限,不去批准執刑令。
這並非一種鴕鳥行為或拖延心態!即使從佛教的角度來說,每個人在流動到自己眼前的生命角色中,去清楚且努力的做出自己的判斷,就是符合「菩薩戒」的當下本懷。
至於那些個人心中充滿悲壯的自我期許,尤其是顯現出具體意象的爭議價值,往往就會引起混亂的社會意識,乃至遮住了平靜判斷的真相;從佛教修行的角度來看,這些主人翁確實並不符合「空、無相、無願」的解脫智慧


該用何種方式,與何種眼光去看待王清峰?
無論是身為「前法務部長」的王清峰,或是今後的新部長,該不該批准執行死刑?
而對於廢除死刑的主張,除了從身為「旁觀者」的角度愛怎麼批評也行;但若是從「當事者」的角色去揣想,那又會是各自的何種結論呢?
讀完報章上各方的意見,看完王清峰的辭職消息,我也問了我自己。
我給自己的答案是:

1. 情緒態度上,我不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我對社會犯罪的內在畏懼。
2. 理想願景上,我贊成廢除死刑;因為法律程序確實充滿瑕疵與死角。
3. 如果我是王清峰的部長角色,我想,我也不會「批准執行死刑」!我不想殺人,也不想讓人負責去殺人,不想有人再失去生命,無論之前死了多少人;我完全不想存在於,或讓這個無法解決生死輪迴的相對報復,繼續存在。
4. 如果我自己是「死刑犯」,我想,我會希望能一個贖罪的機會;因為死了,便無法贖罪。死是一種贖罪的說法,和死能結束痛苦的說法一樣無知。
5. 至於如果我自己是死去的「受害者」,我想,我會希望讓對方能有一場「嚴重懲罰」;但我自己已經無法復活,我不希望有人以任何原因也跟著來到死亡國度。


於是對於「廢除死刑」,我想我終於有答案了!
我始終寧可選擇,身為一位事件最最關鍵的人物的立場;儘管這個立場永遠無法有機會被報章披露,我這位亡者被迫也只能進行一場「沈默的捍衛」!
那就是經常被引述的一句話,關於死刑存廢:「受害者,會怎麼想?」

我想,身為「受害者」的我,真正且唯一需要的,是請無論包括「死刑犯」「所有親友」乃至任何不認識我的各方「輿論民眾」在內,請大家不如先把寶貴的時間、精神與口水都省下來,專心來想辦法幫我念經、舉辦法會,或超渡吧!
在探討著「死刑存廢」也最終不會彈出一定的答案之前,我一心只想請先趕快研發或考證,如何不要讓我這位死者「繼續服著真正且唯一的死刑」,趕快能先確定讓我重新投胎,或上天堂,或者先去極樂世界再說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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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werecho&aid=384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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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CIBI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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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佛學{真愛}與假佛學{濫愛}的分際
2010/03/13 08:34
{上}
真佛學{真愛}與假佛學{濫愛}的分際,神與魔是失之毫米,差之千里的差異。
轉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470972&reply_order=¤tPage=7&type=&date=#pagelist 12 樓 dogbitedog 發言
看到了沒? 自大傲慢到完全無視外界不同的聲音。這種人非常恐怖且剛愎自用到無以復加。

請問什麼叫「行政中立」原則? 她把國家律令視為無物,完全以她自己為中心來解釋法令? 這種心態與阿扁有何不同?

她這幾天來真的有聽外界的異見嗎? 她有把別人異論的聲音聽進去嗎? 如果到此刻,她還在講五四三的話,就表示她下台的對,因為再讓她搞下去,絕對變成另一個陳水扁或者王莽,官逼民反出來。

她是誰? 她把自己無限上綱到與國家政府等齊的地位。她是誰? 她一個人代表全社會的「共識」? 她代表國家法令? 噁心至極!

簽不下就不要接這個工作,簽不下就下台去,誰留她了? 五四三的話還一直講,真的很火! 幸好她終於走了,否則這種個性鐵定引發民變。

律師世代真的算算去了,受不了! 不是訟棍就是頑石,台灣被他們這些人快整垮,而台灣人快被他們逼瘋。

不作基礎的事,只打「高空」,談沒有根的「理念」,這種人天生的「禍國殃民」的料。

王莽實質上並非壞人,到了光武帝時確實採納了他的很多「想法」,但王莽之所以失敗,在於「沽民釣譽」,在於無法体察社會上現實的一面,也沒有實際的方法來解決問題,或者逐步施行他的理念。

但漢光武帝則不同,他一步一步的實行他的治國理念,甚至移風易俗,保東漢200多年的基業。

馬英久你若不能明白什麼人能用? 什麼人不能用? 那你真的一點機會都沒有。

PHICIBI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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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佛學 {真愛} 與 假佛學 {濫愛} 的分際
2010/03/13 08:28
{下}

楊署長任事認真,即使施政方向有誤,老百姓仍給予「高度」的支持,只是希望他明白「為官之道」,即使要掛冠,也給予他們一個「面子」,也給自己一個「退路」。

但王清峰則不同,大家忍她很久了,她下台沒有人要留,現在黃次長代部長,希望黃次長要明白「行政中立原則」,遵守國家法令,不要無限上綱到個人身上,因為國家的政令是全体人民的「共識」,殺人也是全体人民「殺之」,沒有什麼好說的。

現在的法官只要可能都不判死刑,如果更審如此多次經過如此多位法官之手,仍判死刑,就有取死之道,留他們下來,也許就害了另一條「無辜年輕」的生命,如果是你,一個真正的人權主義者,你保誰的命?

一個殺人者,面對被害者的人權,無視且手段兇殘,請問他們在剝奪別人人權及生命權的同時,不是一樣放棄作為一個人該享有的「人權」及「生命權」嗎?

世界是衡平的,有正即有負。他們殺人時就該知道有這一天,他們可以選擇留下別人一條命,但他們選擇「死路」怪誰?

台灣人民之善良舉世無匹。但那不代表我們對於兇殘之徒必需容忍,佛家語「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講的就是這種狀況,王清峰該為死者及受害者「討」公道,但她卻害怕入地獄而退縮。 而事實上她今天進入地獄是自找的,因為地獄無門自闖上來。

這世界有很多人是無法「教化」的,很多犯罪學說都清楚的說明,兇殘的殺手,他們的腦部缺乏一種自制機制,只要場面一對,他又會再度犯案殺人,請問王清峰,妳要看多少無辜的人死亡,才會後悔今天的決定?

至於終身監禁說,以台灣的土地物力及人口資源,我們負擔不起,我們沒有可以大規模收容這種人的「勞改營」,也無法把他們跟人群隔離,所以說,大家都得擔心這些人不知什麼時候再出來犯案殺人?

群体生活有「公約」,破壞公約的人在古代可以被逐出離群索居,現在則辦不到,所以大家就「現實」一點的處理問題吧!

不要「偽善」自以為自己是神的代言人,可笑至極!

王清峰一日不反省檢討自己的行為,不好好聆聽別人的異論,筆者就見一次罵一回,罵到她能聽到別人的聲音為止。

她跟馬英久像極了,很宅且自閉再加上自大與傲慢,同時自以為是。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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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信念的問題----自己回答自己的提問!!
2010/03/13 06:15

信仰沒有對錯能有自我圓融的邏輯思想體系的信仰就更上層樓了!!

大家可以思考,做自己的主人回答自己的提問 :

-----為什麼自然人不可以殺人?

-----政府為什麼被設立

-----為什麼"公權力"可以殺人?


Tomas

小古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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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尚智謝的這篇文章
2010/03/13 02:10

讓我也跟著寫了2篇我的看法.....
http://blog.udn.com/minidin/3845862

http://blog.udn.com/minidin/3848738

失焦的社會--我看王清峰「廢除死刑」的新聞

不曉得「尚智大大」有沒有印象,我曾經去你林口那裡採訪過你,還把「身份證」忘在警衛室裡,那次是「邀請你去清大佛學社」演講。很久之前的事了。
這次「王清峰的事件」觸動了,我內在深處某些的因子。也不在沈默由這個主題開始學你用blog在發聲。小童留



網中來人唐門代霖是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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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廢之外,第三條路
2010/03/13 00:36
死刑的存與廢,似乎有第三條路可以選擇,未來重大刑案,如果依法死罪難逃,可修法由被害者家屬組成〝死刑陪審團〞,依個案定奪死刑的存與廢,兼顧加害者與被害者人權,施行細則由行政院研擬後報立法院審議。

JKTsai 老鼠嫁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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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執!法執?
2010/03/12 14:19
受戒?!受菩薩戒?!大悲?!大智呢?方便呢?有悲無智又欠方便!我們凡夫常
常陷於我執!她除我執之外,有更陷入法執嗎?政教更必須分離!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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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粹怪獸的擔心
2010/03/12 13:10

死刑存廢是可以討論的,或許王清峰可以逕自拖延執行,但是能讓死刑被討論不也是一項功德;在這件事情發展上,我是支持王清峰的,能有如此風骨另我非常敬佩。

我相信那44名受刑人和大多數民眾一樣贊成死刑,至少在他們殺害別人的當下必定是如此,否則他們如何能以為,自己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所以贊成死刑的人或許在某情境下也會殺害別人,只要他們相信對方該死。這是我贊成廢除死刑的最主要原因,如果能重新樹立"任何人無權剝奪他人生命"的價值感,這應該可以減少世間人與人間的謀殺或群體間的殺戮。

你相信法侓嗎?即便是一張罰單你不都有一大堆理由。條文不合理、執法人員不講理、司法人員不顧情理,那不過是幾千元,如果是一條生命呢?我們不應該更審慎嗎?

我最不想提的論據是時代潮流,很多趨勢未必能讓社會更進步。當多數人反對時便沒有討論空間,甚至輕率要求官員下台或情緒性漫罵,這就是現在的趨勢;我們真的要把所有政策討論都交由民意決定嗎?這應該只對善於搧動群眾情緒的公眾人物有利,對社會真的能有幫助嗎?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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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一段經文:
2010/03/12 12:39
"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1258315


靈魂出竅,一切都.....




剩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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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提到的三個身份
2010/03/12 11:26

1. 死刑是犯罪者落網前的選擇,而非法官或法務部長審判後的決定。若是對審判的過程有所疑慮,為官者的阻擋仍不能踰越體制內的規範。一旦用盡救濟途徑,法務部長只有簽准的職責,沒有拒簽的職權。職責有虧,唯一的解釋就是不適任;既然不適任……

2. 「劊子手」的工作實為依法執法,並非污名中肆意屠戮的含意。相較於一般職業不足為人道之處,法警或許較為特殊;但同樣的,既然不能履行職責,即應掛冠求去。除非,殺人的痛苦比起辭職的痛苦,更容易忍受。

3. 個人確實很少想過身為受刑人的可能,但我知道他們不但有很多答案,答案還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變來變去;如,一心求死者不會每天都欲死而後快,極力平反者可能日漸絕望,俯首認罪者可能開始覺得自己無罪,執迷不悟者可能幡然痛悔……等等,重要的是,會反覆。既然無從論定,那不論死刑執行或不執行,都有誤判的風險。

 小弟一息尚存之際,固然能夠自勉放下萬緣、求生淨土,但若不意死於非命,卻不敢擔保有「作還債想」的理智。何況,再高貴的情操都只適合用來約束自己,時不應凌於他人意願。

 王前部長個人的襟懷,無須眾人妄加質疑;但她以專文明志的舉動,無疑是在宣告「以霸佔法務部長一職為手段,遂行力保死囚生機之意圖」。茍如此,請辭獲准可謂求仁得仁,王女士更可一往無前,為她的理想繼續灌注心力。


巾幗橫空山河氣壯,拭劍鳴鼓躍馬疆場,蕩寇興國道阻且長,惟我同袍銳意昂揚。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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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讓 王X峰,死刑犯,
2010/03/11 22:36
一個 菩薩,一個 帶罪立功,

到医学院當白老鼠?

接种愛滋病毒?梅毒病毒?痲瘋病毒?試驗新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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