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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9 14:49:52瀏覽4901|回應5|推薦10 | |
莊嚴後事 自己來準備 一場後事,是人生的一場總結。喪葬型態,呈現一個人最後的人生觀。豪華或儉樸的葬禮,反映出當事者的內在想法。能夠安排一場跨越悲傷的後事,是真正在生命中自在之人。在禮儀中添加某種趣味,有時讓人更懷念。 一場後事的最大意涵,是對於家族親人,以及友人的感念與關懷。後事,是真愛的表現,這是最值得領略的關鍵。至於一場後事,究竟是該以離世主人翁的意志為主,還是以家屬的意願為主?倘若沒有一個意見主軸來決定,場面的發展有時是難以控制的。究竟有多少人願意在自己的靈寢前,有若隱若現的電子花車歌舞表演?相信很多人至少願意,由自己活著的時候來決定。 今日葬儀形式 傳統型 宗教禮儀仍然是普遍受到重視的。即使沒有特定信仰,在傳統民俗的葬儀中仍然呈現著宗教的元素。然而,葬儀的形式,即使是透過宗教禮儀,其中心思想,仍是屬於人性層面的。也就是說,對生者遺族的一種告慰,以及對離世故人的一種祝福。「自行設計葬儀」的概念,便是本著這樣的核心思路來進行。 A.殯儀館舉行告別式 無論依照何種宗教型態舉行的葬儀,主要的地點於殯儀館舉行。對於需要較大場面的葬儀,大多擇此而行。公開性的「告別式」最為普遍。功能上比較偏向一種社會關係的進行,或者是藉由專業葬儀的處理,節省執行上的陌生感。 B.家庭舉行葬儀 對於親人過世的悲痛,僅在親人朋友中作為一種悼念。因此除了家族及特定邀請的親友之外,對於參加者採行限制與過濾。喪禮地點大多於家中舉行,保持一種靜肅與安詳的氣氛。 C.民間一般葬儀 喪禮期間於戶外搭棚,進行各種民間習俗的喪葬祭祀。台灣地區大多是閩、客傳統家庭,或一般民間信仰的家庭,世代相傳採行。近年來更時而加入電子花車表演、孝女代哭等方式,成為一大具爭議性的特色。 改革型 在傳統型態的喪禮中,取其意義或概念精華,作適度的改良。純宗教性質的葬儀,比傳統葬儀更為「簡化」,亦是這波改革風潮的產物。一大部份是具高知名度的特定人士,打破原有的傳統習慣,經媒體報導,廣受流傳。 A.傳統型A形式改良 由專業殯葬公司負責規劃,會場內則以自行設計的流程(或演出)來進行。目前普遍可見的包括:花祭壇、音樂設計播放、故人作品展示會、音樂會等。 B.葬儀階段分離改良 葬儀由家族成員自行於家中進行,告別式另外舉行,紀念會再行舉辦。有時集中於一天的早、中、晚分別舉行,或者分兩天舉行,邀請參加的成員不一。此型態適合於工商繁忙的現代社會,兼具了家庭紀念與社會關係的功能。 無宗教型 針對特定宗教型態,可能帶來參加者的調適問題,現今許多葬儀形式改採無特定宗教型態的「追思會」、「紀念會」,僅保留對故人的悼念型態。 無宗教型態的葬儀,有時並非離世故人沒有宗教信仰,或者是故人特別交代簡化辦理,或者是非家族親人的友人知交所發起。形式非常自由,有時只是談話會,甚至是一群朋友聚會,以非正式的方式(吃飯、聊天)言談故人情誼。這種型態往往不涉及殯葬業者,與宗教寺院或教堂也沒有特定關係。不過需注意,若有一定的規模當需通知家屬,以免違背家屬或故人的意願,平添不必要的紛擾。 -------------------------------- 一、生前準備後事的意義 1. 一場後事要辦得好,需要經驗。自己的葬儀事宜,若是全部交付給少有經驗的子女晚輩負擔,有時混亂的狀況可以預期。因此,託付給可信賴的好友負責,有時反倒較為圓滿。 2. 人生最後的一場演出,倘若可以自己決定形式的話,對於想要充分表達自我個性,甚至幽默趣味的有心人來說,最可以從葬儀(或墓誌銘)中體現出來。 3. 在意志清楚時,進行各種準備工作,遠比精神殘餘之際,要更令人安心。與其在人生最後時光,親眼目睹意見不一的紛擾而無能為力,倒不如在清楚此刻先作決定(尤其是喪葬型式採行火葬、土葬,經常是後代最大爭議處) 4. 生前的準備工作在資產處理上,是必須要充分檢討的。除了遺囑的載明,最好是內容於生前就能普遍週知,繼承者各自簽名,或者託付第三者(或信託)協助執行。此舉才能降低因為繼承問題,所衍生的紛爭或法律問題。 5.自己希望的葬儀型式,包括火葬、土葬,宗教屬性,安葬地點,生前契約公司,甚至葬儀社的執行能力,愈是能夠自行確認,愈能夠帶來安心。 -------------------------------------- 二、理性與感性,讓後事充滿真愛 中高年齡化的社會人口,逐漸影響著廿一世紀後社會價值與經濟脈動的趨向。高齡人口已經意識到,單靠子孫扶養是不牢靠的。年輕人口也已經理解到,人生追逐的一切變數確實難測。環境中對於生死大事,普遍有了預先規劃的體認。 家族觀念在東方社會,決定著身後大事的舉辦方式。但直到這幾年,專業喪儀或生前契約的概念,才稍微引來新的喪儀理念。否則,除了過去民間信仰型態的喧鬧禮儀之外,人們沒有別的選擇可言。 從生死學的角度出發,死亡是一個感性的哲學問題,也同樣是理性的程序問題。時代的變化很大,一場莊嚴的後事已經有了全新的型態,若要按照自己的希望,辦理一場後事,應從以下的考量出發。 1. 決定後事的型態 2. 整個後事過程中,哪些喪葬的程序要,與不要。 3. 計畫書的製作與完成 4. 喪葬費用的評估,與預算規模確認 5. 自行決定,或家屬代表與葬儀社進行討論 6. 喪儀合約的簽訂 7. 每二至三年進行內容調整 ---------------------- 三、準備身後事,需要好EQ 1. 一定要與家族親人相談過,取得他們的理解與同意。否則,當事者無視他人的要求,最後可能落得一廂情願,親人也無視當事人的意願而自行處理。 2. 詳細內容的規劃,應考量家族親人的能力負擔。 3. 對於「自行規劃後事」的意願,應在生前即時表明,重要的朋友也可委其參與。 4. 切忌自我意識太過強烈,要求不合理,超過親屬友人情緒上的負擔。例如要求不可流淚、不准紀念等超過常情的要求。 5. 葬儀費用的支應最好事前規劃。若能由自己先行預備,便能夠在預算與型態上滿足自己的希望。 6. 個人宗教信仰的法事需求,最好預先聯繫,並且有預備的對象。當日可能因神職人員另有行程,不見得能完全配合。 7. 自行準備後事、生前契約,或者預立遺囑,都應考量物價變化。平均每三年應定期更改相關內容,保持與實際期待的準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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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