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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4 04:19:38瀏覽460|回應0|推薦0 | |
4月26日衛署疾管愛字第1010032413號函,衛生署為使愛滋感染者享有HIV治療藥物慢箋之便利性,經與中央健保局及食品藥物管理局協調,同意自即日起HAART藥物慢箋除於原處方醫院領藥外,得至衛生署47家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領藥。
47家指定醫事機構名單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73 ※轉載自藥師週刊第1769期。http://ys34485257.imgshelf.com/1769/1769-3-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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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