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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ART藥物慢箋 放寬調劑地點限制
2012/05/14 04:19:38瀏覽460|回應0|推薦0

      4月26日衛署疾管愛字第1010032413號函,衛生署為使愛滋感染者享有HIV治療藥物慢箋之便利性,經與中央健保局及食品藥物管理局協調,同意自即日起HAART藥物慢箋除於原處方醫院領藥外,得至衛生署47家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指定醫事機構領藥。


     因為早有文獻指出HAART藥物藥名相近,容易混淆導致人工輸入時可能選錯藥名,試想HAART藥物慢箋若都能加印上二維條碼,對這47家指定醫事機構承辦業務者而言是多麼便利的事,也會是保護愛滋感染者用藥安全的極重要配套措施。藥師倘接受HAART藥物慢箋領藥相關諮詢可告知此一便民新措施。

 47家指定醫事機構名單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73

※轉載自藥師週刊第1769期。http://ys34485257.imgshelf.com/1769/1769-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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