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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平面設計
2010/07/19 19:22:33瀏覽687|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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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是將不同的基本圖形,按照一定的規則在平面上組合成圖案的。主要在二度空間範圍之內以輪廓線劃分圖與地之間的界限,描繪形象。而平面設計所表現的立體空間感,並非實在的三度空間,而僅僅是圖形對人的視覺引導作用形成的幻覺空間。

設計一詞來源於英文"design",包括很廣的設計範圍和門類建築:工業、環藝、裝潢、展示、服裝、平面設計等等,而平面設計現在的名稱在平常的表述中卻很為難,因為現在學科之間的交叉更廣更深,傳統的定義,例如現行的叫法“平面設計(graphisdesign)視覺傳達設計、裝潢設計……,這也許與平面設計的特點有很大的關係,因為設計無所不在、平面設計無所不在,從範圍來講用來印刷的都和平面設計有關,從功能來講“對視覺通過人自身進行調節達到某種程度的行為”,稱之為視覺傳達,即用視覺語言進行傳遞資訊和表達觀點,而裝潢設計或裝潢藝術設計則被公認為極不準確的名稱,帶有片面性。

現在,在瞭解了對平面設計範圍和內涵的情況下,我們再來看看平面設計的分類,如形象系統設計、字體設計、書籍裝幀設計、行錄設計、包裝設計、海報/招貼設計……可以這樣說有多少種需要就有多少種設計。

另外,商業設計與藝術設計很顯然是存在的。

設計是有目的的策劃,平面設計是這些策劃將要採取的形式之一,在平面設計中你需要用視覺元素來傳播你的設想和計畫,用文字和圖形把資訊傳達給受眾,讓人們通過這些視覺元素瞭解你的設想和計畫,這才是我們設計的定義。一個視覺作品的生存底線,應該看他是否具有感動他人的能量,是否順利地傳遞出背後的資訊,事實上她更象人際關係學,依靠魅力來征服物件,你的設計有抓住人心的魅力嗎?是一見鍾情式的還是水到渠成式的,你需要象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還是一個不修邊幅的叛逆之子,或是治學嚴謹的學者。事實上平面設計者所擔任的是多重角色,你需要知己知彼,你需要調查物件,你應成為物件中的一員,卻又不是投其所好,誇誇其談,你的設計代表著客戶的產品,客戶需要你的感情去打動他人,你事實上是“出賣”感情的人,平面設計是一種與特定目的有著密切聯繫的藝術。

平面設計的特徵:

設計是科技與藝術的結合,是商業社會的產物,在商業社會中需要藝術設計與創作理想的平衡,需要客觀與克制,需要借作者之口替委託人說話。

設計與美術不同,因為設計即要符合審美性又要具有實用性、替人設想、以人為本,設計是一種需要而不僅僅是裝飾、裝潢。

設計沒有完成的概念,設計需要精益求精,不斷的完善,需要挑戰自我,向自己宣戰。設計的關鍵之處在於發現,只有不斷通過深入的感受和體驗才能做到,打動別人對與設計師來說是一種挑戰。設計要讓人感動,足夠的細節本身就能感動人,圖形創意本身能打動人,色彩品位能打動人,材料質地能打動人、……把設計的多種元素進行有機藝術化組合。還有,設計師更應該明白嚴謹的態度自身更能引起人們心靈的振動。

平面設計的術語:

1.和諧:從狹義上理解,和諧的平面設計是統一與對比兩者之間不是乏味單調或雜亂無章的。廣義上理解,是在判斷兩種以上的要素,或部分與部分的相互關係時,各部分給我們的感覺和意識是一種整體協調的關係。

2.對比:又稱對照,把質或量反差很大的兩個要素成功的配列在一起,使人感覺鮮明強烈而又具有統一感,使主體更加鮮明、作品更加活躍。

3.對稱:假定在一個圖形的中央設定一條垂直線,將圖形分為相等的左右兩個部分,其左右兩個部分的圖形完全相等,這就是對稱圖。

4.平衡:從物理上理解是指的重量關係,在平面設計中指的是根據圖像的形量、大小、輕重、色彩和材質的分佈作用與視覺判斷上的平衡。

5.比例:是指部分與部分,或部分與全體之間的數量關係。比例是構成設計中一切單位大小,以及各單位間編排組合的重要因素。

6.重心:畫面的中心點,就是視覺的重心點,畫面圖像的輪廓的變化,圖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佈都可對視覺中心產生影響。

7.節奏:節奏這個具有時間感的用於在構成設計上指以同一要素連續重複時所產生的運動感。

8.韻律:平面構成中單純的單元組合重複易於單調,由有規律變化的形象或色群間以數比、等比處理排列,使之產生音樂的旋律感,成為韻律。

平面設計的元素:

1.概念元素,所謂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實際存在的,不可見的,但人們的意識又能感覺到的東西。例如我們看到尖角的圖形,感到上面有點,物體的輪廓上有邊緣線。概念元素包括:點、線、面。

2.視覺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實際的設計中加以體現,它將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過視覺元素體現的,視覺元素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色彩等。

3.關係元素:視覺元素在畫面上如何組織、排列,是靠關係元素來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

4.實用元素:指設計所表達的含義、內容、設計的目的及功能。

元素的運用

(一)點、線、面的構成

形象是物體的外部特徵,是可見的。形象包括視覺元素的各部分,所有的概念元素如點、線、面在見於畫面時,也具有各自的形象。

平面設計中的基本形:在平面設計中,一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組成,其每一組成單位成為基本形,基本形是一個最小的單位,利用它根據一定的構成原則排列、組合、便可得到最好的構成效果。  

1.組形:在構成中,由於基本的組合,產生了形與形之間的組合關係,這種關係主要有:

2.分離:形與形之間不接觸,有一定距離。

3.接觸:形與形之間邊緣正好相切。 

4.複疊:形與形之間是複疊關係,由此產生上下前後左右的空間關係。

5透疊:形與形之間透明性的相互交疊,但不產生上下前後的空間關係。

6.結合:形與形之間相互之間結合成為較大的新形狀。

7.減卻:形與形之間相互覆蓋,覆蓋的地方被剪掉。

8.差疊:形與形之間相互交疊,交疊的地方產生新的形。

9.重合:形與形之間相互重合,變為一體。

(二)漸變

漸變是我常常聽說的一種效果,在自然界中能親身體驗到,在行駛的道路上我們會感到樹木由近到遠、由大到小的漸變。

漸變的類型:

1.形狀的漸變:一個基本形漸變到另一個基本形,基本形可以由完整的漸變到殘缺,也可以由簡單到複雜,由抽象漸變到具象。

2.方向的漸變:基本形可在平面上作有方向的漸變。

3.位置的漸變:基本形作位置漸變時需用骨架,因為基本形在作位置漸變時,超出骨架的部分會被切掉。

4.大小的漸變:基本形由大到小的漸變排列,會產生遠近深度及空間感。

5.色彩的漸變:在色彩中,色相、明度、純度都可以出漸變效果,並會產生有層次感的美感。

6.骨格的漸變:是指骨格有規律的變化,使基本形在形狀、大小、方向上進行變化。劃分骨格的線可以做水準、垂直、斜線、折線、曲線等個總骨格的漸變。漸變的骨格精心排列,會產生特殊的視覺效果,有時還會產生錯視和運動感。

(三)重複

重複的一般概念是指在同一設計中,相同的形象出現過兩次以上,重複是設計中比較常用的手法,以加強給人的印象,造成有規律的節奏感,使畫面統一。所謂相同,在重複的構成中主要是指形狀、顏色、大小等方面的相同。重複中的基本形:用來重複的形狀稱為基本形,每一基本形為一個單位,然後以重複的手法進行設計,基本形不宜複雜,以簡單為主。

重複的類型:

1.基本形的重複:在構成設計中使用同一個基本形構成的圖面叫基本形的重複,這種重複在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例如:高樓上的一個個窗子。

2.骨格的重複:如果骨格每一單位的形狀和面積均完全相等,這就是一個重複的骨格,重複的骨格是規律的骨格的一種,最簡單的一種。

3.形狀的重複:形狀是最常用的重複元素,在整個構成中重複的形狀可在大小、色彩等方面有所變動。

4.大小重複:相似或相同的形狀,在大小上進行重複。

5.色彩重複:在色彩相同的條件下,形狀、大小可有所變動。

6.肌理的重複:在肌理相同的條件下、大小、色彩可有所變動。

7.方向的重複:形狀在構成中有著明顯一致的方向性。

(四)近似

近似指的是在形狀、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著共同特徵,它表現了在統一中呈現生動變化的效果。近似的程度可大可小,如果近似的程度大就產生了重複感。近似程度小就會破壞統一。  

近似的分類:

1.形狀的近似:兩個形象如果屬同一族類,它們的形狀均是近似的,如同人類的形象一樣。

2.骨格的近似:骨格可以不是重複而是近似的,也就是說骨格單位的形狀、大小有一定變化,是近似的。

注意:近似與漸變的區別,漸變的變化是規律性很強的,基本形排列非常嚴謹,而近似的變化規律性不強,基本和其他視覺要素的變化較大,也比較活潑。

(五)骨格

骨格網決定了基本形在構圖中彼此的關係。有時,骨格也成為形象的一部分,骨格的不同變化會使整體構圖發生變化。

骨格分為:

1.規律性骨格:規律性骨格有精確嚴謹的骨格線,有規律的數位關係,基本形按照骨格排列,有強烈的秩序感。主要有重複、漸變、發射等骨格。

2.非規律性骨格:非規律性骨格一般沒有嚴謹的骨格線,構成方式比較自由。

3.作用性骨格:作用性骨格是使基本形彼此分成各自單位的界線,骨格給形象準確的空間,基本形在骨格單位內可自由改變位置、方向、正負,甚至越出骨格線。

4.非作用性骨格:非作用性骨格是概念性的,非作用性骨格線有助於基本形的排列組織,但不會影響它們的形狀,也不會將空間分割為相對獨立的骨格單位。

5.重複性骨格:是指骨格線分割的空間單位在形狀、大小上完全相同,它是最有規律性的骨格,基本形按骨格連續性的排列。

平面設計是將不同的基本圖形,按照一定的規則在平面上組合成圖案的。主要在二度空間範圍之內以輪廓線劃分圖與地之間的界限,描繪形象。而平面設計所表現的立體空間感,並非實在的三度空間,而僅僅是圖形對人的視覺引導作用形成的幻覺空間。

(六)發射

發射是一種常見的自然現象,太陽四射的光芒就是發射的。發射具有方向的規律性,發射中心為最重要的視覺焦點,所有的形象均向中心集中,或由中心散開,有時可造成光學動感,會產生爆炸的感覺,有強烈的視覺效果。

發射的分類:

1.中心點的發射:由此中心向外或由外向內集中的發射。

2.螺旋式的發射:螺旋的基本形式已旋繞的排列方式進行的,旋繞的基本形逐漸擴大形成螺旋式的發射。

3.同心式發射:同心發射是一個焦點為中心,層層環繞發射,如箭靶的圖形。

(七)特異

特異是指構成要素在有次序的關係裏,有意違反次序,使少數個別的要素顯得突出,以打破規律性。

特異的分類:

1.形狀的特異:在許多重複或近似的基本形中,出現一小部分特異的形狀,以形成差異對比,成為畫面上的視覺焦點。

2.大小的特異:在相同的基本形的構成中,只在大小上做些特異的對比,但應注意基本形在大小上的特異要適中,不要對比太懸殊或太相似。

3.色彩的特異:在同類色彩構成中,加進某些對比成分,以打破單調。

4.方向的特異:大多數基本形式有次序的排列的,在方向上一致,少數基本形在方向上有所變化以形成特意效果。

5.肌理的特異:在相同的肌理質感中,造成不同的肌理變化。

(八)對比

對比有時候是形態上的對比,有時是色彩和質感的對比。對比可產生明朗、肯定、強烈的視覺效果,給人深刻的印象。在自然界充滿了對比,天地、陸海、紅花綠葉都是對比的現象。構成對比的關係,包括:大小、明暗、銳鈍、輕重等。

對比的分類:

1.形狀的對比:完全不同的形狀,固然產生一定的對比,但應該注意統一感。

2.大小的對比:形狀在畫面的面積大小不同,線的長短不同所形成的對比。

3.色彩的對比:色彩由於色相、明暗、濃淡、冷暖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4.肌理的對比:不同的肌理感覺,如粗細、光滑、紋理的凹凸感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5.位置的對比:畫面中形狀的位置不同,如上下、左右、高低等不同位置所產生的對比。

6.重心的對比:重心的穩定、不穩定、輕重感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7.空間的對比:平面中的正負、圖底、遠近及前後感所產生的對比。

8.虛實的對比:畫面中有實感的圖形稱之為實,空間是虛,虛的地方大多是底。

需要注意的是:在對比的使用中,要求統一的整體感,視覺要素的各方面要有一定總的趨勢,有一個重點,相互烘托。如果處處對比,反而強調不出對比的因素。

(九)密集

密集在設計中是一種常用的組織圖面的手法,基本形在整個構圖中可自由散佈,有疏有密。最疏或最密的地方常常成為整個設計的視覺焦點。在圖面中造成一種視覺上的張力,向磁場一樣,具有節奏感。密集也是一種對比的情況,利用基本形數量排列的多少,產生疏密、虛實、鬆緊的對比效果。  

密集的分類:

1.點的密集:在設計中將一個概念性的點放於構圖上的某一點,基本形在組織排列上都趨向於這個點密集,愈接近此點愈密,遠離此點愈疏。

2.線的密集:在構圖中有一概念性的線,基本形向此線密集,線上的位置上密集最大、離線愈遠則基本形愈疏。

3.自由密集:在構圖中,基本形的組織沒有點或線的密集約束,完全是自由散佈,沒有規律,基本形的疏密變化比較微妙。  

4.擁擠與疏離:擁擠是過度密集,所有基本形在整個構圖中是一種擁擠狀態,占滿了全部空間,沒有疏的地方。疏離與密集相反,整個構圖中基本形彼此疏遠,散佈在各個角落,散佈可以是均勻的,也可以是不均勻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密集效果處理中,基本形的面積要細小,數量要多,以便有密集的效果。基本形的形狀可以是相同或近似的,在大小和方向上可有一些變化。在密集的構成中,重要的是基本形的密集組織,一定要有張力和動感的趨勢,不能組織渙散。

(十)肌理

肌理又稱質感,由於物體的材料不同,表面的排列、組織、構造個不同,因而產生粗糙感、光滑、軟硬感。

肌理的創造方法:

1.筆觸的變化:利用筆觸的粗、細、硬、軟、重以及筆觸的不同排列,而描繪出不同的肌理效果。

2.印拓:用油墨或塗料雕刻及自然形成的凹凸不平的表面上,然後印在圖面上,便會形成古樸的拓印肌理。

3.噴繪:用噴筆或用金屬網與牙刷,把溶解的顏料刷下去後,色料如霧狀的噴在紙上。

4.染:具有吸水力強的表面,可用液體顏料進行渲染、侵染、顏料會在表面自然散開,產生自然優美的肌理效果。

5.紙張:各種不同的紙張,由於加工的材料不同,本身在粗細、紋理、結構上不同,或人為的折皺,揉產生特殊的肌理效果。

(十一)空間

我們一般所說的空間,是指的二維空間。空間感表現手法有以下幾點:

1.利用大小表現空間感:大小相同的東西,由於遠近不同產生大小的感覺,近大遠小。在平面上一樣,面積大的我們感覺近,面積小的覺得遠。

2.利用重疊表現:在平面上一個形狀疊在另一個形狀之上,會有前有後、上下的感覺,產生空間感。

3.利用陰影表現:陰影的區分會使物體具有立體感覺和物體的凹凸感。  

4.利用間隔疏密表現:細小的形象或線條的疏密變化可產生空間感,在現實中如一款有點狀圖案的窗簾,在其卷著處的圖案會變的密集,間隔小,越密感覺越遠。

5.利用平行線的方向改變來表現:改變排列平行線的方向,會產生三次元的幻象。

6.色彩變化來表現:利用色彩的冷暖變化,冷色遠離,暖色*近。

7.肌理變化的表現:粗糙的表面是人感到接近,細緻的表面感到遠離。

8.矛盾空間來表現:所謂矛盾空間是指在真實空間裏不可能存在的,只有在假設的空間仲才存在。

平面設計是將不同的基本圖形,按照一定的規則在平面上組合成圖案的。主要在二度空間範圍之內以輪廓線劃分圖與地之間的界限,描繪形象。而平面設計所表現的立體空間感,並非實在的三度空間,而僅僅是圖形對人的視覺引導作用形成的幻覺空間。  

(十二)圖與底

圖與底存在一種對比、襯托之中產生出來的關係。自然界中藍天白雲、紅花綠葉都反映了一種對比與襯托之間的關係。在平面設計中圖與底是密不可分的關係,有時是反轉的關係。

圖與底在設計中的運用:

1.色彩明度較高的有圖的感覺。  

2.凹凸變化中的凸的形象有正圖感。

3.面積大小的比較中,小的有圖感。

4.在空間被包圍的形狀有圖感。

5.在靜與動的兩這種,動態的具有圖感。

6.在抽象的與具象的之間,具象的有圖感。

7.在幾何圖案中,圖底可根據對比關係而定,對比越大越容易區別圖與底。

圖與底的反轉現象:有時候圖與底的特徵十分相似,不容易區別,這就是圖底的翻轉現象。

(十三)打散

打散是一種分解組合的構成方法,就是把一個完整的東西,分為各個部分,然後根據一定的構成原則重新組合。這種方法有利於抓住事物的內部結構及特徵,從不同的角度去觀察、解刨事物,從一個具象的形態中提煉出抽象的成分,用這些抽象的成分再組成一個新的形態,產生新的美感。

(十四)韻律

韻律的表現是表達動態的構成方法之一,在同一要素週期性反復出現時,會形成運動感,這是人的一種心理活動。韻律的表現是畫面充滿生機,它是如何形成的呢?

1.一次元的韻律表現:基本形在上下左右做單一方向的反復叫一次元的韻律。這時如果基本形的間隔相同,則韻律變化就少,如基本形價格不一,會產生複雜的韻律感。

2.二次元的韻律表現:像圍棋的盤在上下左右方向作反復的叫二次元韻律,基本形可以等間隔,也可有一定的變化。  

3.利用漸變表現韻律:根據數理性的規則變化產生韻律,數理比率的變化是有規律可循的,可造成漸變產生韻律感。

(十五)分割

在平面構成中,把整體分成部分,叫分割。在日常生活中這種現象隨時可見,如房屋的吊頂、地板都構成了分割。下面介紹幾種常用的分割方法:

1.等形分割:要求形狀完全一樣,分割後再把分隔界線加以取捨,會有良好的效果。

2.自由分割:自由分割是不規則的,將畫面自由分割的方法,它不同於數學規則分割產生的整齊效果,但它的隨意性分割,給人活潑不受約束的感覺.

3.比例與數列:利用比例完成的構圖通常具有秩序、明朗的特性,給人清新之感。分隔給予一定的法則,如黃金分割法、數列等。

(十六)平衡

在造型的時候,平衡的感覺是非常重要的,由於平衡造成的視覺滿足,使人的眼睛能夠在觀察物件時產生一種平衡、安穩的感受。

平衡主要分為:

1.對稱平衡:如人、蝴蝶,一些以中軸線為中心左右對稱的形狀。

2.非對稱平衡:雖然沒有中軸線,不是對稱的關係,卻有很端正的平衡美感。

(十七)基本形的各種排列

基本形是構成中最基本的單位元素,在單位元素的群集化過程中,可能變化出無數的組合形式,為使構成變化不雜亂,基本形以簡單的幾何形態為好。

基本形的排列原則:

1.基本形線裝的排列:排列向橫向發展,發展成為現狀圖形,有很強的方向性。可以水準方向或斜線方向發展。

2.面狀排列:基本形以二次方向排列,構成面狀圖形。

3.環狀排列:把基本形線狀的排列發展成為曲線,使兩端連接。

4.放射狀排列:基本形由中心向外排列,造成放射圖形。

5.對稱排列:基本形左右對稱排列,排列規律、整齊。

以上讓大家瞭解平面設計的相關概念與設計方式。 


來源:教育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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