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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8 08:12:50瀏覽731|回應0|推薦5 | |
年輕時買了不少保險單,記得當初業務員說保單有如一張安全網 能有效的分擔風險,怎知卻是一張破網 不幸罹癌 ,人工血管是治癌化療所必要,怎能以非治療癌症為直接目的而排除 本來置入手術也不賠,幾經交涉,簽下切結書才賠 每次去台北和信醫院,總令人心情低落,昨晚寫下切結書今天好交給醫生 我的病情若已至死亡不可避免的情況下 同意下列原則: 1.本人已經相當了解實際病情,同意不實施積極性治療,因此治療行為只徒增痛苦,並非 延長生命但我能接受一切施予緩解性,增進舒適與提升生活品質之醫療照護 2.當病危或無生命跡象時,我不接受任何侵入性之醫療,亦即不接受任何人工方法,如插 管,心臟按摩,電擊及心肺復甦術之施行 因那只會徒增我身 心 靈之種種痛苦,並且喪失生命尊嚴與安詳死去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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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