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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帶回食品偷偷賣 抓到474件開罰871萬
2023/08/03 05:33:43瀏覽6|回應0|推薦0
廚具櫃

鄭維智默示,食藥署統計2021年到2022年,共有474件違規,開罰871萬元,當中最高金額單筆就遭開罰18萬元。

遭開罰最重18萬元的個案,是民眾於網路上違規販售國外代購之膠囊錠狀保健食物(如維生素、膠原卵白錠等),但未向食藥署管理輸入檢驗,涉違背食安法第30條規定。除根基罰鍰3萬元外,又因該案行為人同時以多身分於不同網站販售違規產品,數屢次違規行為,經綜合考量後,裁罰新台幣18萬元。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道【11:17發稿│13:58更新】

食藥署提示,民眾購置產品回國時,要留意前面2項劃定,避免産生花了錢卻又無法帶回國的情形。

(圖/記者黃仲丘攝)

▲食藥署統計2021年到2022年,共有474件食物私賣違規,開罰871萬元。

廚房下櫃收納

2.一般食物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之內。

1.錠狀、膠囊狀食物供個人自用,每種最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跨越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食藥署食物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許多民眾出國常會攜帶一些食品伴手禮,但要符合2大條件,才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此外,用免輸入查驗體例攜帶回國之食物,不得販售予他人,違規者涉違背食物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4款,可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罰鍰。

違者可罰3萬到300萬元。食藥署統計2021年到2022年,共有474件違規,開罰871萬元,傍邊最高金額單筆就遭開罰18萬元。衛福部食藥署今(2)日稀奇提醒,自國外攜帶的食品,不得販售給他人。

根據日本領土交通省旅行廳本月19日發佈的「訪日外國人消費動向查詢拜訪」陳訴,台灣搭客在本年4至6月時代的消費總額到達1739億日圓,約合新台幣384億,占該時代外國搭客總消費的14.4%。不鏽鋼檯面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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