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除了花痴珊曼莎,還是有正常的女人
2009/12/17 10:35:18瀏覽1008|回應4|推薦54

不知道是否很多人都愛看「慾望城市」,我可是這部戲的迷,不知是否有讀友看到胡椒寫的「拒絕騎馬打仗篇」,而覺得胡椒簡直可怕(太辣),完全不顧當一名女子的顏面,而且如此筆觸大膽,談起性來不會「風雲變色」。

其實你說會不會?我回答--或許會,但是我仍然希望從中國式的女人看待「性事」這件事下手.也許談不出怎樣的結果,我也沒想要「爬牆」,但是我的卻是覺得「中國式」的女子談起「性事」來,真是矯情作做。

適度的性本應像吃飯和接吻一樣平常(這句話有點過頭ㄜ),吃的太撐也會生病的。當你結了婚或了了單身(找到好角色啦),你自然可選擇要[][不性]。你若是遇到「你的菜」時,你也可以自己選擇做「自己負責任的性事」,你的伴侶雖然有共同對此事負責的部份,但是別忘了人是你選的,你答允做這件事的,所以理當不能把所有行為的過失和義務,要對方「清償全部」,也就是概括承受,說得更白話一點:「爽的你全要,有麻煩的時候,是你搞出來的。」我說這話一點都不過份,我是這樣教育我的孩子的。

當男性也遇到「你的菜」的時候,也不是舉筷就吃的,你也得問問:「是不是可以開動啦?」只是男孩子真的在作愛做的事的完畢後,古時候的男子靈魂說話啦:「因為你不必承擔受孕的結果,所以與你「同性」的女子的事後之事,你要多擔待。」這話就事說明,--『女生』你不是沒責任的,尤其當你答應脫掉裙子或者外面的長褲時,妳就得把誰是誰非,弄得一清二楚,除非你是被強暴的。

女子的年齡越長,對「性」這件事,也慢慢不是對方一廂情願的就好的啦!因為你的生理會告訴你,對這事美不美好,是否有相對感受,所以才有「不要騎馬打仗」這篇文章。男女間相互對對方的喜愛達到共識,當然就越幸福。可是東方女子對這件事,根本不求上進,很多女人一起的時候,常看女人竊竊私語:「我真的不愛這招,如果可以……….就好了!」有這麼多的疑問,為什麼不能跟當事者討論呢?如果你怕良人嫌妳淫蕩,那麼當街與其它女人談論,就不飢渴了嗎?何況促進兩性恩愛,本來就是重要的事,又何必「牙一咬就撐過去了呢!」

最後的不良結果,還不是「換人作作看?」胡椒並不希望人人都是「慾望城市」中的珊曼莎,人人皆是良人,最好大家一起來。但是適當合理的性關係,的確是「成人」應該尊重自己和對方的情事。

善意的性事是感情的延伸,可以安排得羅曼蒂克,只要做這件事的人夠成熟,沒有偷偷的違章,那麼任何的性就可以在兩情相悅下進行。因色而起的背信與偷偷摸摸的確會建構「違章建築」,而且它所產生的負面,不但有違法律,也會有太多的附加責任產生,就因為雙方都是成年人,所以產生的影響得兩個人共同負責,除非你已有充分的準備決定做個「單親父、母」,否則一切都是別人的錯也太扯了,心中有個健康的「性教育」是非常要緊的。

p.s. http://blog.udn.com/pepper460618/3509782女人心中的性--拒絕騎馬打仗篇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epper460618&aid=3596581

 回應文章

ez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兩性
2009/12/18 15:59
兩性相悅
一方可以談
另一方當然也可以談囉~~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9-12-18 19:37 回覆:

真的不是這樣痛快的事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平常心~~
2009/12/18 11:32
正面的都可以談~~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9-12-18 12:05 回覆:
是!謝謝!

**J I M**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責任與尊重
2009/12/17 21:10

無論如何任何事情都應該彼此有責任感與尊重彼此的原則下進行

無論是否是彼此的菜 都該如此原則

否則狼吞虎嚥或者自私自利都將使對方感覺到不悅與難過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9-12-18 08:17 回覆:

大大的認同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開動之前
2009/12/17 11:51
當男性也遇到「你的菜」的時候,也不是舉筷就吃的,你也得問問:「是不是可以開動啦?」<==那,在開動之前,要不要也先跪在女子腳前禱告:「親愛的上帝,感謝祢賜與這豐盛的一餐…」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9-12-17 12:23 回覆:

如果你禱告,一定有人感動.豐不豐盛吃過才知!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09-12-17 12:28 回覆:
吃完要謝謝你信仰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