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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14:18:52瀏覽1640|回應9|推薦61 | |
說那時是[年少輕狂],其實已不年輕,大慨28歲了吧!28’9歲的我,已經過一次婚姻(我20歲就昏了).但是我一直愛美,所以我說那時我是[媚妹],可一點不Over.我一直是妖嬌美麗的[恰北北]女子,也一直沒失去我的[真性情].------忌惡如仇.我從不對人亂兇,也討厭別人對我兇,但是輪到我兇的時後,對方大慨也佔不到什麼便宜.而且我從不覺得女性,就該[矮人半截],被人吃了豆腐,就得[眼淚巴巴的].
come on! 說個故事給[您家]聽:---------記得一次朋友約我吃飯, 一大桌子客人,都不是我的朋友,(我家小子說我那叫[花瓶],死小孩,沒教好!) 我呢?----是主人的朋友.一桌子王五趙六,本來是個〔相見歡喜〕的場面,偏偏那天桌上,有個〔死條子〕,一咕溜的[賤嘴].見到女人就吃豆腐.吃飯就吃飯,喝酒就喝酒.他突然跟主人說:〔你隔壁的女人,胸部好大呦!〕我聽到這話,左算右算,那隔壁的不就是我嗎?那時他的聲音不小,大家都朝這頭看.我當時心中一陣xxx,腦袋裡一陣打鼓,好端端的,我招誰惹誰啦?胸部大也有錯?
於是咱家端著酒杯,慢慢的整裡衣裳,很有禮貌的站起來說:〔這位先生,聽您是個警界的是吧!我媽以前就教我,誰的旁邊都可坐,就是不要坐在條子旁邊!今天不小心,胸部大.礙你的眼了,我乾一杯,不是對你道歉,是跟我媽說對不起,當初沒聽我媽的話!〕我得嗓門也不小,全桌子〔鴉雀無聲〕,主人也尷尬,我一手抓著小包包,一手纖纖拿著高樑酒杯,對著我那[朋友]說:〔我敬你一杯,下次有[雜七雜八的人]別叫我來!〕
說完我們小手掰掰:〔先走一步了,對啦!您那派出所的?〕[假如出去有什麼長短,還靠您幫忙?]
氣死那王八蛋加一!!吃我豆腐,你啃狗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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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