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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09:31:54瀏覽1768|回應6|推薦55 | |
昨晚我跟小子,無意的撥到電視26台,看到白冰冰主持的談話性節目.突然看到潘越雲的先生,出來談潘的外遇事件.兒子跟我那時都在電視前面,我說:[我覺得一個將要離婚的夫妻,.無論哪一方.都不該上這種節目.而製作人.更是糟糕!拿這些事情,當做節目賣點,實不足取.]兒子一面看,也回答說:[就是這樣,才有可看性呀!你看這台(收視率)一定好,每個人都喜歡看別人的(糗事).]我這個做媽媽的回答:[沒有一對夫妻,喜歡發生這種事.如果已經發生了,只要一上電視,也更沒有挽回的餘地.]小子回說:[妳的觀念落伍了?!] 我的觀念一點也不落伍,小子是妳的觀念錯誤.假如,今天這件事的始末,發生在我和你老爸身上.不知你是否也[應邀]上一下電視,有收錢ㄚ?這個社會真是〔帶壞大人'小孩〕.節目製作人,Pepper該準備麻繩一條,請你自我了斷. 潘的[外遇事件]本不足為鏡,又被抓在床,這事的[前因]以非近日之事,[後果]也可預見.我以一個已婚女子來看此事,無論誰對'誰錯?整個婚姻結構,早已經就毀壞,〔抓姦在床〕只是〔證據行為〕!這樣的婚姻.就算不抓,也沒多少好結果.而做過夫妻的雙方,根本沒有必要,做另一次傷人傷己的事. 無論中外,我們說的〔姻緣〕,一定必須[同甘共苦'患難與共],而且[一夫一妻],這些條件缺一不可.如果少了一樣,這種夫妻,做與不做都沒意義.不過是相看兩厭,或者拿著孩子做〔幌子〕,共同省掉房租,你別管我,我也不用睬妳,.[相敬如冰]罷了!若真能如此共存,也就不必口出惡言啦! 胡椒20歲,就嫁做人婦.27歲學會了說日本話:[賽呦啦啦!].與前夫一起到區公所辦[離婚登記],一路上倆人笑語如珠,氣紛和諧.也因為有共同的孩子,既然[緣盡分手],也就沒有什麼須要惡言惡語的,只希望該辦的辦完,互道珍重, 媽呀![七個年頭],我終於畢業. 對了,好像還一起吃了中餐,並給[做證的友人]紅包一個,去去霉運.好歹那個做錯事的男人,是我孩子的[老子].更何況,這已沒感情的婚姻,你不必為它〔大打一架〕,做不做朋友------再說了! 好笑的是,那個我稱做[前夫]的人,在我再婚時,包了大紅包一個.因為再也不必付給我[膳養費],Pepper也對此人說:[不好意思,你本以為不過6個月,我可能就嫁啦?可是一拖三年多,害你計算錯誤,多付了鈔票.今天紅帖一張,確認我的確要嫁了!].那老小子一聽,馬上就說:[今天咖啡,我請客!][恭喜你,也恭喜我.][孩子你放心,我會讓他好好長大.有空可找他出去!] 看看民國72年,我離婚的情形,你會不會覺得,這樣好多了! 潘不是唱過:〔謝謝你曾經愛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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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