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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一華”和“大中華聯盟”
2013/02/05 02:09:40瀏覽430|回應0|推薦3

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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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一華”和“大中華聯盟”

 

欣逢2012年元旦,本黨在此率先呼籲海峽兩岸應不分族群和黨派,放下意識形態,本位主義及個人利益,以平等互惠的原則積極協商發展兩岸未來的關係。期於2020 年達成“兩中一華”共識,並於2050年建立“大中華聯盟”。 

本黨主張的“大中華聯盟”和中國大陸所建議的“一國兩制”不同。“大中華聯盟”包括兩個對等的國家, 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個則是“中華民國”。“大中華聯盟”是一個國家聯盟,又是一個小聯合國。對外,它代表所有成員國。而對內,則負責協調其各個成員國之間的關係和各種問題。 

在外交和國際關係上,“大中華聯盟”同時代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它代表的疆土包括大陸和臺灣,它代表的人民則包括大陸和臺灣所有的人民。“大中華聯盟”在國際組織中的每個主張和決定都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双方共同一致的主張和決定,並同時具有两票的效力。 

“大中華聯盟”設有大會,主席和各委員會。“大中華聯盟”除了決定成員國在外交和國際關係上的共同決策,本身不具有國家的各種功能。譬如立法,司法,國防,外交,內政,教育和公安等,都應由各成員國本身的政府按照其個別憲法實行之。所以大陸地區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行使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而臺灣地區則由“中華民國”政府按照中華民國的憲法,行使具有五權分立特色的民主國家制度。 

2020年“兩中一華”共識簽定之後,海峽兩岸應依據 “兩中一華”共識的協議基礎,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簽定“兩岸和平協定”和“兩岸經濟貿易和關稅協定”。同時双方應成立“兩岸事務協調委員會” 依據“兩中一華”共識,“兩岸和平協定”和“兩岸經濟貿易和關稅協定”來處理和仲裁海峽兩岸有關“國際外交”及“兩岸關係”的所有爭議問題。另外雙方應成立“大中華聯盟籌備委員會”,其目的在協商“大中華聯盟協定”和處理所有和籌備“大中華聯盟”相關的事宜。 

“大中華聯盟籌備委員會”和“兩岸事務協調委員會”均應設立完全平等的雙主席,由兩岸政府各自委派,並輪流擔任委員會的召集人。兩個委員會都應由双方委派相同人數的官方代表以完全對等的原則組成。 

“兩岸和平協定”應基於“臺灣不獨﹑大陸不武”的原則,解除雙方敵對的態度及相關的軍事設施。並應設立兩岸軍事熱線和預警機制。另外當双方簽定“大中華聯盟協定”後,兩岸應更進一步簽定“兩岸軍事聯盟協定”以便在2050年“大中華聯盟”成立後付諸實行。 

至於“兩岸經濟貿易和關稅協定”在簽定“大中華聯盟協定”後,也應進一步簽定“大中華經濟共同體協定” 並制定統一的貨幣和關稅,以期於2050年“大中華聯盟”成立後付諸實行。 

2050年“大中華聯盟”成立後應立刻舉行海峽兩岸的全民選舉,按“大中華聯盟協定”選出“大中華聯盟大會”的主席和委員。並成立各種委員會,依據“大中華聯盟協定”來協調和處理所有和“大中華聯盟”及兩岸相關的事宜。

為凝聚台灣內部的共識,本黨認為中華民國應適時修改其國歌和國旗,拋棄國民黨加給中華民國歷史的包袱。另外在簽定“大中華聯盟協定”後,兩岸應修改其憲法,加入大中華聯盟協定並更正其實際之疆土。 

“兩中一華”共識和“大中華聯盟協定”的達成及“大中華聯盟”的順利建立,有賴於兩岸政府、人民、族群和黨派之間的捐棄成見和團結合作。若果能如此,則中華民族幸甚且海峽兩岸的和平亦指日可待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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